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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7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市级培训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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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刚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举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法治讲座。 会上邀请了临沂市政府法律顾问作专题辅导,围绕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条例修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及其公开方式、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阐述,同时介绍了大量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结合,从新旧两个条例进行对比,分析当前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对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很多专业性较强的指导性意见。 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刚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带头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要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方式等内容,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强化政民互动。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和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社会回应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拓展公开领域。落实国家关于重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教育、卫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联系服务群众较为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逐步向村居社区延伸,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前提。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条例的学习,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作用。今后,临沂市将继续深化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形式,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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