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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cxjsfwzx/2019-000004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培训 |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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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按照中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业务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中心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中心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科室、单位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采取专题教育方式。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采取普及学习的方式。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不但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更为重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有关政务信息的方法,提高参与的积极性。 (四)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科室、单位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以“实际、实用、高效”的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指导各科室、单位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并通过座谈会或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中心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五)采取全员及新任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培训,采取集中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结合岗前培训、集中教育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 三、培训要求 (一)中心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二)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三)中心办公室筹备组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
附件【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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