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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ajj/2023-0000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决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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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原《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8月7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市民政局调整为市应急局,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为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要求的需要,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适应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的需要,组织起草了《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预案总共分9个章节内容,分别是1总则、2组织指挥体系、3灾害救助准备、4信息报告和发布、5应急响应、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保障措施、8监督管理和9附则。 新版《预案》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市减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按照机构改革后市有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强化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融入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运作模式。加强了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将原《预案》中设定的“灾害预警响应”改为“灾害救助准备”,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5项救助准备措施,细化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相关要求和措施。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等,增设为《预案》相应级别响应的启动条件,以便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既与《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衔接,又与《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为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优化调整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增加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救灾救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丰富优化了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保障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预案演练、教育培训、奖励惩处等举措,内容更加全面,措施更加有针对性,提高了可操作性。 (五)对有关称谓和文字表述进行调整。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相应调整了部分任务承担部门的名称。根据有关规定和行文习惯对原《预案》中有关专业术语和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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