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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事业发展研究、推进工作。承担相关公路建设、养护、保护等管理制度的调研起草工作。承担相关公路发展规划、计划的调研、评估论证、起草等前期工作。

    (二)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

    (三)承担政府授权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政府未授权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承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科技、信息化和智慧公路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技术培训。承担相关公路收费站点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抢修保通等应急处置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公路铁路运输、学校(校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