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为3区、9县、3个开发区。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共分为发展的基础形势、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五章,是指导我市“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1.发展成效。“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能源发展,显著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在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清洁化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跨越发展,煤炭生产供应保持连续稳定,电力电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油气供应保障水平逐步强化,能源节约和科技水平稳步提升,能源惠民利民工程成效突出,能源生产消费结构逐步向清洁化转变,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全市能源消费量由2015年的2424.8万吨标准煤,逐步增加至2020年的2675.4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由2015年的2565.2万吨降低至2020年的2030.4万吨,一次能源生产量约220万吨标准煤。煤电发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市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58.5:5.5:36优化到 48.3:12.5:39.2。煤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余热余能发电装机占比由85:11:4调整为56:41:3。煤品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煤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实现“双80”到“双50”的重大转变,煤炭煤电去产能成效明显,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关停任务。能源结构调整全面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发展形势。该节重点分析了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面临形势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能源供需总体宽松,安全保障要求高。能源整体对外依存度高,构建煤电油气及可再生能源等多元驱动的能源安全供应保障体系,下大气力保障能源安全,将成为我市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二是节能减排压力巨大,低碳转型要求高。能源供给结构和消费模式亟待转型,“双控一压”形势依然严峻,需竭力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三是能源创新催生动力,体制人才要求高。无论从能源人才技术方面,体制机制方面都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同时对新能源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和开发利用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四是区域政策叠加利好,能源合作要求高。区域战略、政策利好叠加将为我市能源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我市具备建设区域能源互联互通枢纽、打造区域能源中心的基础条件。但存在问题依然复杂,能源安全保障面临对外依存度稿、调节能力差、安全生产压力大的挑战,能源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高耗能行业占比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偏低,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压力大,涉及能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技术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仍旧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该章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结构调优、绿色发展,多元互补、高效发展,供需保障、安全发展,改革驱动、创新发展4方面的规划基本原则,围绕总量、结构、效率、生态和民生五各方面,分别提出了预期性或约束性的发展目标,提出至十四五末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到43%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左右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排放降低目标。对2025年能源发展目标进行了远景展望,提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比力争达到 30%左右(祥见规划文本)。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该章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结合实际提出了部分拟实施的能源领域重点工程。
1.强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实施“三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外电入临和天然气消费做加法,推动实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突出煤炭、煤电两大行业做减法,坚决淘汰违规低质落后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到2025年,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含抽蓄电站)发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煤电装机压减到500万千瓦以内。
2.强化能源生产供应保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市内市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定市内能源生产,拓展引入市外煤电油气热等资源,完善能源设施布局和输送网络,优化多元能源供应格局,持续增强能源产供储销能力,加快构建安全稳定可靠的现代化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年产量保持在25万吨左右,到2025年,新增管道气供应10亿立方米,接纳外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以上。
3.强化能源改革创新驱动。顺应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趋势,深入实施能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动能、以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以业态培育拓展新空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传统能源产业升级,加强煤矿、管道和电网智能化建设,不断壮大氢能、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4.强化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省碳达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要求,从供需两侧发力,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完善指标约束管理机制,优化能源配置,推行绿色生产,变革用能方式,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改善结构,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能。到2025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网线损率控制在3%以内。
5.强化能源民生服务保障。持续推进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力度,不断完善城乡用能基础设施,提升能源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6.强化能源运行安全监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煤矿、电力、长输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能源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牢固健全完备的能源行业隐患排查、风险预控和安全管控体系,确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四)环境影响评价。该章节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进行了深入评价分析,围绕规划能评环评引控、能源生产、消费、运输过程环境保护和能源领域环境治理修复,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党前技术条件下,能源消费客观上必然将产生一定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十四五”期间坚持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能源产供储销全过程,实施能源生产、储运、转换、消费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度融合,通过合理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指标,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等一系列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预防和减轻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将能源生产消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总量指标内,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能源与生态环境高质量和谐发展。
(五)保障措施。该章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要素保障、强化创新支撑、加大舆论宣传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