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2025年6月7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5280006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1.村西侧有一处大型轮胎粉碎加工厂,每逢下雨粉末混合雨水形成黑色污水流出厂区。2.村北有一处大型露天木片粉碎加工厂,粉尘噪音严重扰民。3.村北秀珍河河道南侧有80亩林地被放置进口原木,下雨时产生红色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轮胎粉碎加工厂为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橡胶),负责人为王某某,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西600米处。该公司租用李某某场地,以废旧轮胎为原料,切割成块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蒙泰橡胶根据市场行情间歇性生产,正常生产时无废水产生,切割过程中产生少量橡胶碎屑。现场调查时,厂区有少量橡胶碎屑,因近期无降雨天气,周边未见黑色污水流出痕迹。 2.反映的木片粉碎加工厂为莒南县硕佳木材加工厂(以下简称硕佳木材),负责人为魏某某,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北260米处。该厂租用李某某场地,以木材为原料,破碎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木材加工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硕佳木材根据市场行情间歇性生产,建有1台破碎机,露天作业,木材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配套建有喷淋装置,加工区域设有围挡。现场调查时未生产,厂区有少量木屑、锯末散落。对周边6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粉尘、噪音对生活影响很小。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粉尘、噪音进行检测。 3.信访件反映的放置进口原木地块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村北,承包人为李某某,地块总面积52.51亩,其中现状地类为草地28.23亩、建设用地13.78亩、内陆滩涂4.18亩、坑塘水面6.32亩。现场调查时,原木零星压占草地、内陆滩涂约1亩。该地块与绣针河之间隔有高约2米的河坝,因近期无降雨天气,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红色污水。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蒙泰橡胶加强管理,及时清扫收集厂区内橡胶碎屑,防止因降雨流入外环境。 2.责令硕佳木材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理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降低场地及道路扬尘。切片作业面使用简易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收集碎屑,并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5月30日,向放置进口原木地块当事人李某某下达《责令(期限)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6月7日前自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5280017 |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派出所东650米大来木业有限公司,私自偷烧锅炉排放白烟,环评手续中车间里的机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未启用光氧机,甲醛超标,异味严重。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费县组织马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临沂市大来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费县马庄镇西马庄村(企业200米内无村民居住),年产11万立方米多层家具板项目于2019年12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19〕118号),2020年7月通过验收(费审批环验〔2020〕127号),2024年4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02095109526K002W)。配套建设3台UV光氧、4台布袋除尘等废气治理设施。 2.关于“私自偷烧锅炉排放白烟”的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采用集中供热,私自安装一台4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无环评审批手续。 3.关于“环评手续中车间里的机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热压机、涂胶机、砂光机等生产设备数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关于“未启用光氧机,甲醛超标,异味严重”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自2025年3月底停产至今,查阅企业UV光氧运行维护台账记录齐全,设备完好。调阅2025年3月20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甲醛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费县责成马庄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临沂市大来木业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5月29日该公司已拆除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2.待企业复产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5280020 |
临沂市沂水县富官庄镇徕庄村鑫和花卉有限公司,1.2019年-2021年盗采石灰石,严重破坏耕地。2.非法盗采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使用生活用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沂水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和富官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沂水县富官庄镇徕庄村花卉种植项目。2019年-2023年,庞某某先后与徕庄村委流转土地669.51亩。期间成立三个公司(临沂鑫和花卉有限公司、临沂益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该花卉种植项目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共计435.81亩,实际建设均在备案范围内。 1、关于“2019年-2021年盗采石灰石,严重破坏耕地”的问题。 鑫和花卉在2020年-2021年场地平整建设期间,共存在非法采矿行为2起。(1)2020年6月,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非法开采石灰石1964吨,售卖获利5.5万元。2020年12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65万元,共计罚没款7.15万元,已足额缴纳。(2)2021年5月,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擅自在公司厂区内东南侧开采石灰石7000吨,用于修建北侧道路。2021年6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罚款5万元,已足额缴纳。因该公司以上非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挖土地,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1年3月、2021年8月向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将采挖的土地恢复耕种条件。2021年年底已完成整改。 2、关于“盗采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使用生活用水”的问题。 (1)非法盗采地下水问题。2024年4月,沂水县水利局巡查发现鑫和花卉(实际包含临沂益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一个院内)私自建设地下取水井21眼,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用地下水,且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2024年7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罚款已足额缴纳。2025年2月,鑫和花卉取得取水许可证。5月29日,现场检查批复的7眼水井取用水正常,其余14眼取水井已封停。 (2)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取用水情况。2025年2月,沂水县水利局日常巡查发现,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私自建设地下取水井12眼,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用地下水。2月17日,沂水县水利局下达责令限期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通知书、责令限期安装计量设施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目前,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正在编制中,12眼取水井在用。因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暂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0年,富官庄镇徕庄村已完成自来水更新改造,由沙沟水厂统一供水。2025年5月29日,经走访鑫和花卉公司周边12户群众,均未反映存在影响使用生活用水的情况。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经梳理,该项目因占地、盗采石灰石、盗采地下水等问题,先后被群众通过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4年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反映,沂水县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件均反映盗采石灰石问题,办理结果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件反映占地、盗采地下水、盗采石灰石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均已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 |
基本属实 |
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
沂水县责成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富官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并督促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加快办理取水许可证,于7月10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若取水申请未批准,将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若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将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2.认真履行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加强此类项目的监管,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5280028 |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济南路与文峰山路交叉口爱琴海小区16号楼(独栋),电梯运行产生的嗡鸣声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电梯位于爱琴海小区16号楼,属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19年建成使用,物业管理单位:山东现代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临沂柏科电梯有限公司。该楼为3户2梯30层结构,现场检查时,该电梯正常运行,轿厢内已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2025年5月27日例行日常维保,维保周期15天,维保记录正常。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靠近电梯机房顶楼住户餐厅及北卧室昼夜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规范中6.1声环境卧室、起居室内的建筑设备结构噪声限值要求。经对16号楼随机抽取31户住户进行走访,30户表示电梯运行时声音不影响日常生活,1户表示运行时存在嗡鸣声。 |
基本属实 |
加强电梯运维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减少电梯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柳青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指导督促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定期维保电梯。 |
已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5280031 |
1.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白泉村,村南头有一卖砂石处,没有固定营业时间,产生扬尘污染扰民。2.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村东南方向国道边红运洗浴,院内在做水泥房,施工时间在8:00-18:00,造成扬尘污染扰民。3.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西道庄村集市南头庆庆家,露天焊接、喷漆,营业时间在7:00-15:00。4.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付山口村,村南头山下棚子里,夜间蒸鸭毛、鸡毛,产生异味扰民。5.临沂市莒南县道口镇钉家屋子村,村南头春净日化品有限公司院墙后面,蒸鸡毛、猪毛,全天存在异味和扬尘扰民。6.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清竹村,村东头国道边昊阳熟菜有限公司在工厂墙西侧全天不定时排放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兰陵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市场监管局和神山镇政府、新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1、2、3、4、6进行调查核实;5月2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5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白泉村村南头有一卖砂石处”实为兰陵县丙亮建筑建材经营部,位于兰陵县神山镇白泉村,主要从事建筑用砂、石子零售。现场检查时,院内黄砂、石子已用防尘网覆盖,但地面有散落的黄砂,运输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2.信访件反映的“水泥房问题”实为临沂一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道庄村鸿运宾馆西侧院内。现场检查时,院内有一台航吊和部分存放的水泥房,未发现其他相关生产设备,地面有积尘。经走访附近5户群众,均表示今年以来该地点未生产,无扬尘污染扰民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已自行清理相关生产设备。 3.信访件反映的“西道庄村集市南头庆庆家,露天焊接、喷漆”,业主刘某某,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铁质大门焊制,生产工艺为铁皮焊接、喷塑,建有1座半密闭式厂棚,厂棚内东南侧有1处密闭喷塑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现场调查时,正在生产,未发现露天焊接、喷漆现象,厂棚内焊接工序有移动收集烟尘装置,喷塑工序在密闭喷塑间内进行,配套塑粉收集处理装置。 4.信访件反映的“兰陵县新兴镇付山口村村南头山下棚子里,夜间蒸鸭毛、鸡毛异味扰民”问题,经兰陵县核实,该处加工点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萝藤村。目前,枣庄市峄城区已依法将该处加工点清理。 5.信访件反映的加工厂为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道口镇丁家屋子村南,法人代表为杜某某,主要以动物毛发为原料,经烘干后外售,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该公司年产1.2万吨羽毛粉蛋白饲料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1〕12066号),2022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7MA950KTR8U001W),2022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检修设备自5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勘查生产工艺及设施,无产生粉尘工序。厂区现场无原料、产品堆存,无明显异味和粉尘。调阅该公司2023年以来废气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该公司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00米,对周围5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异味、扬尘对生活影响较小。 6.信访件反映的昊阳熟菜有限公司实为兰陵县昊阳蔬菜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东村504米处(206国道北侧)。该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评审字〔2018〕97号),2018年11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7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050938478J001Z),建有1座密闭式厂棚,1条蒜米生产线,安装有分瓣机、脱皮机、色选机等主要设备。主要生产原料为大蒜,产品为保鲜蒜米,生产工艺为大蒜脱皮、分瓣、清洗、色选、蒜米成品。大蒜脱皮工序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公司污水处理站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东南侧沟渠。经排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正常,无超标情况,公司墙西侧未发现排水迹象。5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表2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控制生产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兰陵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兰陵县丙亮建筑建材经营部及时清理地面散落的黄砂,对场内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督促临沂一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理积尘,加强场地日常保洁,避免产生扬尘。 (3)督促个体工商户刘某某严格落实在密闭车间内喷塑,规范运行喷塑粉尘收集处理装置,避免污染物外排。 2.莒南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车间密闭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5280033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蔡家岭村千里木板材厂违规在村东南岭上建设厂房,厂房从三月份开始全天冒黑烟,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5月2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千里木板材厂实为费县秋晟板材厂,位于探沂镇蔡家岭村南410米。该厂主要以木皮、脲醛胶为原材料经涂胶、热压等工序加工生产胶合板,年产5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24〕213号),目前未验收。 2.针对“违规建设厂房问题”的问题。经查,费县秋晟板材厂厂房建设人为该村村民佟某成。建设面积共占地13751平方米,所占土地均为探沂镇蔡家岭村村集体土地,土地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11777平方米、耕地1369平方米、农村道路561平方米和田坎45平方米,其中违法占地1975平方米。2025年4月1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佟某成违规建设问题,立即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TY0410-01号),并于2025年4月15日进行立案调查(费综执立字〔2025〕TD0105号),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3.针对“从三月份开始全天冒黑烟,污染环境”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板材厂尚未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正在安装,不具备生产条件。该板材厂在厂房东侧违规建设6t/h生物质锅炉1台,锅炉正在安装,未投入使用。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费县责成探沂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费县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费县秋晟板材厂停止建设锅炉,该厂已于5月30日自行拆除违规建设锅炉。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费县秋晟板材厂违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5280040 |
临沂市河东区河东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路29号昊润通颗粒取暖炉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喷漆工序未按要求在密闭空间内作业。2.喷漆、电气焊等工序废气收集不规范,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3.企业的危废库不规范,无人管理,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按照正规渠道处置。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临沂沂河新区组织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昊润通颗粒取暖炉厂实为山东昊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路7号山东国通工贸有限公司院内,主要从事颗粒取暖炉生产、组装、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弯折、焊接、外协喷涂、组装、入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公司为环评豁免类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12MA3P2YNQ8L001Z)。 2.5月29日现场调查时,山东昊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 (1)关于反映“喷漆工序未按要求在密闭空间内作业”的问题。该公司喷涂工序采用外协喷涂,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喷涂生产线,未发现喷涂工具、油漆及露天喷涂痕迹。 (2)关于反映“喷漆电气焊等工序废气收集不规范,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的问题。该企业仅在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烟尘,现场有2台焊机,配套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焊接工序未生产。该企业为排污登记管理,未载明自行监测要求,企业自2024年5月投产以来,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不存在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情况。 (3)关于反映“企业的危废库不规范,无人管理,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按照正规渠道处置”的问题。经调查,公司配有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因2024年5月投产以来未对生产设施进行维护,未产生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贮存设施标识牌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沂河新区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对该企业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目前该企业危废标识已规范设置。 |
已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5280044 |
1.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普力特饲料有限公司,每天20:00以后生产羽毛,产生异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2.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万里红混凝土有限公司,每天22:00以后雕刻石子,产生噪音扰民。3.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山东石化北边院子里及村民徐某家院里每天白天焊接集装箱,产生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1. 5月29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为郯城普利特饲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4000吨羽毛粉项目,2019年7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郯环评函〔2019〕151号),2019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2MA3C6DPB0B001Z)。该公司以鸡毛、鸭毛为原料,通过高温分解、冷却、粉碎工序生产羽毛粉。该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高温分解、蒸煮后放料及物料冷却、车间内原料堆放等工序,其中,高温分解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器进行冷凝,经1套“生物菌池+1#酸洗吸收塔+2#碱洗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蒸煮后放料及物料冷却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正在进行热源替代改造。调阅2月份以来用电量显示,该公司2月份间歇性生产,存在夜间生产行为,3月份以来未生产。该公司仓库存在车间破损,恶臭气体收集管道连接处密闭不严。公司北侧、东侧为农田,西侧、南侧为厂房,距离周边最近的东官庄村约900米,走访较近的5户村民,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对其无影响。 2. 5月29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万里红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主要生产加工商用混凝土,建有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该项目于2011年5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苍环管〔2011〕43号),2012年12月6日经原苍山县环保局验收(苍环验〔2012〕35号),2020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576632131N001Y)。 2025年4月,巡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建设石子加工设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会同神山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对石子破碎、传输设备和配电柜等设施进行了拆除。5月29日现场调查时,相关设备已清除。 (2)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石化北边院子”实为临沂市兰陵县成硕集装箱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某,主要从事集装箱销售、维护、制造和机动车维修等,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MADMEXMP13001X)。 (3)信访件反映的“徐某家院里”实为兰陵县华运活动板房加工点,为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集装箱制造、维修,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2371324MAD1T30F0T001W)。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上两个项目为环评豁免类项目。5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公司厂界噪音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
1.郯城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李庄镇采取以下措施:郯城普利特饲料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修复仓库车间破损处、检修密闭收集管道连接处。目前,该公司已完成4个仓库车间破损点、2个收集管道连接点检修。待企业复产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下步措施。
2.兰陵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避免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5280062 |
临沂市河东区临工路和联邦路交叉口海鼎饲料有限公司,经常向厂门口的河沟里排放污水和动物油以及废油,导致河沟异味扰民,污染周边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临沂沂河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海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联邦路交汇处东300米路北,该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于2024年10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沂新审批投字〔2024〕15074号),于2025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动物用饲料,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动物油等废油。厂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2.5月29日现场调查时,临沂海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该厂区外仅南侧有一条沟渠,沟渠内存在大量枯枝等自然垃圾,沟渠内水质感官较差,带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动物油以及废油。经现场核实,2025年5月25日该企业因厂区餐厅污水沉淀池破损,导致部分污水外溢到雨水管道并流至厂区外南侧沟渠,现场责成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封堵漏点。 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最近村庄约800米的两口地下水水井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走访两处地下水井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水井水质无异常现象。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进一步降低。 |
沂河新区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督促该企业修复破损餐厅废水沉淀池,将厂区外南侧沟渠内污水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厂区外南侧沟渠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