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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画院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1.举办单位已由临沂市文广新局改为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及时变更。
2.开办资金5万改为10万。
3.经费来源调整为财政拨款。
4.住宿证明改为临沂市兰山区滨河路十号(书圣阁)五楼一层。
特此公告。
临 沂 画 院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