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分中心、市直管理科:
为切实保障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就做好楼盘准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企业已获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可向各分支机构提出楼盘准入申请;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表》。
二、各县区分中心应在收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表》申请后尽快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对不准予办理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三、对已准入的楼盘,各县区分中心应及时报告市公积金中心并在网站公示相关信息,便于购房贷款职工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表
项目名称:
公司 基本 情况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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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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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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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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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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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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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 基本 情况 |
楼盘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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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住宅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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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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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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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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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承诺 |
郑重声明: 我公司同意上述项目购房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承诺在《不动产权利证书》及《抵押权利证书》办妥之前,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贵中心签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中心 批准 意见 |
分中心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1、开发商需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表一式二份,分中心一份、开发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