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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第29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6-08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第29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共7天。

一、整改任务内容

目前临沂市全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日常污水处理需要,部分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而有些新建或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配套不完善,无法正常运行,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溢流。临沂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规模缺口达7万吨,各县城区污水处理规模缺口3万吨;全市127个非城区乡镇仅有104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尚有23个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和临时处理设施运行也不正常。

二、整改目标

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完成了陷泥河净水厂工程、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经开区二污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3个在建工程,启用了河东区第二污水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万吨/日,新增管网33.5 km。

2、完成了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商谷片区污水厂、国际生态城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新增污水规模17万吨/日,新增管网38.1km。

3、完成了蒙阴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4、23个之前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新建,31个之前未运行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已正常运行。

四、整改效果

消除了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缺口,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