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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6-16

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山东东方电能有限公司3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八号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08房间,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13876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021年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表

 

 

 

 

 

 

附件

2021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资质

审查意见

1

山东东方电能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同意

2

山东和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同意

3

山东大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同意

4

山东大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