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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时间:2025-01-13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临沂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二、整改目标

完成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实行新建“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替代”和在建“两高”项目“三个替代”。

(二)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两高”项目市县两级部门联审。2022年年底前,根据省市县三级联审情况,配合省分批公布“两高”项目清单。2023年年底前,按照合规项目类、完善手续类、改造提升类、关停退出类“四类处置方式”,完成2018年以来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两高”项目整改。

(三)根据《〈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分工落实方案》,聚焦焦化、煤电、水泥、煤炭等4个重点行业,推进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四)加强“两高”项目监管,加密加严现场督导,早发现、早纠偏、早处置,严防违规新增产能、超产超量、虚报瞒报行为发生。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杜绝违规获利。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建“两高”项目提级审批、窗口指导制度,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要求。2023年3月20日,临沂市印发《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的通知》,规范“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

(二)全面完成2018年以来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临沂市2018年以来存在违规建设行为“两高”项目有14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三)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认真执行《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分工方案,依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

(四)加强“两高”项目监管。严格做好“两高”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强化“两高”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五、销号验收情况

我市于2024年2月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销号申请。2025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出具销号验收意见,确认该项整改任务已达到销号标准,通过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联系电话:0539-8727822;邮箱:sfgwgyk@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