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临罗劳人仲案字[2020]第146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等花开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时间:2020-04-16

临沂等花开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国军诉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仲案字[2020]第146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5月21日14时30分在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河西分局里面,电话:0539-710892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