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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获得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1200万元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根据《省级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17号)规定,省财政近日预拨2015年城镇化建设资金。我市的沂水县作为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获得1200万元补助。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沂水县,根据试点任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努力探索“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县域城镇化模式”,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经验。(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