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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7年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管委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理清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现就加强2017年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事关扶贫政策落实,事关建立脱贫长效机制、促进扶贫对象增收脱贫。按照国家部署,从2015年起,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县级成为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第一责任主体。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各级承担扶资项目管理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入,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影响了项目效益和贫困户受益,主要是有些地方项目立项忽视贫困村、贫困户的主体地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太粗,资金用途不具体,项目收益分配方案不明确;县级审批不严谨,验收不严格,存在擅自变更现象;项目日常监管和后续管护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项目见效后,收益分配到贫困户不及时、不足额。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对这些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

二、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各县区要认真开展扶贫项目需求调研,明确提出本区域扶贫项目实施重点,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面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县级扶贫部门要在征集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指导贫困村积极申报扶贫项目,并对扶贫项目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评审,以县为单位建立扶贫项目库,把扶贫项目库作为扶贫资金投入和年度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各县区要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完成2017年扶贫项目库的建设,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扶贫项目库明细表(见附件)报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组备案。

(二)加快扶贫项目推进实施。

1.做好2016年度扶贫项目收尾工作。按照全省脱贫攻坚现场会议精神,2016年度的项目(合第二批中央资金安排项目)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全部完工,从2017年1月起,每月3日前,各县区须将截至上月底2016年度月调度数据报市扶贫办项目组。对安排实施第二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的县,需要同时报送第二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如同时安排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请分别报送,并做好标注。市扶贫办将不定期组织项目抽查,对弄虚作假、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在全市予以通报。

2.加快2017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县级扶贫部门要按程序落实好项目管理各项规定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列出项目进度表。2017年度项目要早选、早定、早编、早报、早批、早落地,要在2月28日前完成方案编报,3月31日前全部批复,4月10日前全部开工,7月31日前全部完工,确保项目当年见效。2017年度项目方案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要及时报市扶贫办项目组备案,市扶贫办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强化项目检查监督。按照省办部署要求,县级扶贫部门要在2017年2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产业扶贫项目“回头看”活动,重点加大对2015、2016年度产业扶贫项目运营和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把项目质量关、效益关,及时查缺补漏。2月28日前,将“回头看”督导检查情况报告报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组,市扶贫办将根据各县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县区要注意总结推广各类扶贫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突出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特别注意收集整理产业扶贫和电商、旅游、光伏等扶贫项目典型案例,为项目推进树立样板。1月15日前,各县区将项目管理年度总结报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组邮箱,项目年度工作总结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按照省项目月调度表的相关内容,工作成效尽量多的用数字来体现,2015年度、2016年度项目成效要分开写,项目范围要涵盖省定重点村、库区村和插花村。

(五)加强扶贫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将各类扶贫项目全部录入省扶贫业务平台项目管理系统,按月及时更新上报。同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信息填报工作,2015年、2016年的项目于1月13日之前录入完成。对系统内各县区填报的项目数据信息,市扶贫办将采取随机抽取、现场查看、进村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比对、验证、核实,提高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扶贫项目库明细表

 

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