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沙沟镇沂州果蔬专业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创新思路、整合多项资金、合力打造扶贫开发产业基地,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该项目总投资953.5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资金118万元,整合各类扶贫资金535.5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300万元,建设蔬菜大棚41个,项目收益覆盖全镇62个村的贫困户1303户、2164人。通过2016年合作社经营状况推算,每个大棚每年纯收入8.1万元,全年可实现总收入307.8万元。合作社每年给予15个贫困村每村投资额的10%,帮扶贫困户447户、713人,人均年增收750元;给予47个插花村10万元,帮扶贫困户1303户、2164人,人均年增收46元。农户与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既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又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了农发项目资金效益的长效发挥,使群众长期受益。谈起农业综合开发的好处来,沂州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们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沂水县共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8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20个、产业化经营项目18个,完成中低产田改造8.92万亩,扩大优质农产品播种面积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573万公斤,年新增农业产值6560万元。建成3A、2A级休闲农业旅游景区5处,国家级苹果矮砧集约高效栽培示范园2处,实施的沂城街道红旗山项目区、诸葛镇下古村项目区等10余处农发项目区已成为沂水县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典范。
突出山区特色,转变扶贫思路。沂水县立足当地特色,坚持政府主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建设优质苹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发展“一乡一品”特色产业。农发项目扶贫开发模式既符合当地群众的种植习惯,又符合生态环保要求,既改造了中低产田,又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实现了“整治一座荒山,开发一片流域,建成一个园区,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诸葛镇上古村党支部书记李伯堂说:“我们村项目区,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发展矮砧密植苹果园5000余亩,亩均收入2万余元,为新时期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行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探索租赁经营、互换转让、土地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本着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收益的原则,项目村、乡镇与项目区周边村庄、村民就流转土地的面积、租赁方式、年限、价格等进行多次洽谈,与村民签订长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实现了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有序流转。通过连片开发,实现了田间道路网络化、灌溉水利化、坝地田园化,为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园区经营水平奠定了基础。同时,解放了劳动力,增加了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务工收入。
凝聚资源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搞好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是关键。沂水县建立了“规划共谋、项目共推、设施共建、服务共抓、荣誉共享”的项目整合机制,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将农村新能源示范县、果茶产业、扶贫开发等项目进行整合,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民技术培训等,共同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使项目的实施效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县农发办副主任孙军伟介绍:“在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单家庄项目区,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外,我们又整合了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苹果产业、扶贫开发、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推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旅游业发展等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发展苹果示范园区3000亩。”目前,该项目区扶持的产业成为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持续发展活力。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需要大量资金,依靠贫困村民自身的积累很难实现,必须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为此,该县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产业兴园”的投融资机制,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发展主体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使农民在资产增值、加工增值、涉农服务中受益。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