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沂南县最后5个联村电站顺利通过市供电公司并网验收,这标志着沂南县44.9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全面完成并网发电,成为我市首批光伏扶贫工程五个县区中第一个全部实现并网发电的县区。沂南坚持“政府集中安装、集体统一管理、收益精准到户”工作思路,规范运营模式和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光伏扶贫项目的积极作用,确保贫困户享受到光伏扶贫项目带来的收益,走出了一条老区人民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反复探索实践,确定发展模式。在岸堤镇兴旺庄村进行了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调研中,该县发现贫困户安装光伏项目存在电网接入和管理维护难、安全保障难、产权归属难以及融资难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确立了“政府集中安装、集体统一管理、收益精准到户”工作思路,并聘请省电力设计院编制了《沂南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规划》,全县共布局安装电站256处,其中单村电站234处、联村电站22处,总规模44.9MW,总投资3.2亿元,解决全县1.1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问题。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14.5MW,覆盖全县50个省定贫困村,每个村平均安装200KW的光伏项目,年均纯收益15万元。二期工程30.4MW,每个村平均安装150KW左右的光伏项目,年均纯收益11.5万元,实现296个行政村全覆盖,解决“插花村”贫困户脱贫问题。
多方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该县光伏扶贫项目一期工程投资1亿元,已全部并网发电,建成单村电站31个、联村电站8个。截至5月15日,发电量达185.81万度,预计发电收益191.39万元,使全县6个乡镇38个贫困村4394户贫困户受益。二期工程投资2.2元,全部电站并网发电后,年发电量可达5800余万度,年收益可达6000余万元。
解决关键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该县实施“政府集中安装、集体统一管理、收益精准到户”的光伏扶贫工作机制,注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解决关键问题。在投资方式上,由县财政成立国有控股的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主体,承接国家专项政策性贷款,负责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工作,实现了项目扶贫效益的最大化,做到了贫困户零投入、纯收益。先后获得农发行1亿元的专项政策性贷款、社会扶贫效应债券2亿元的资金支持。在安装模式上,对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村,利用村集体和公共场所屋顶、院落就地安装,建设单村电站;不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村,以乡镇为单位,多个村庄联合起来,选择适宜安装和接入的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地,集中建设容量不等的联村电站。在运行维护上,通过公开招标,将电站的日常维护业务托管给光伏公司,费用从发电收入中计提。由富农公司建立监控平台,实时监测每处电站的发电运行和安全状况,保证了电站的稳定运行。同时,与镇、村签订日常管理协议,给予必要经费,发挥镇、村作用。在收益分配上,制定了《光伏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收益的60%分给贫困户,40%作为村集体收入。具体分配方案由村级组织制定,扶贫理事会进行监督,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一般分2至3档进行补助,经公示后,由富农公司通过“惠农一卡通”按季度精准发放到户,分于村集体部分拨付到村。同时,对受益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了退出和纳入机制,已脱贫的及时退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了光伏收益在脱贫攻坚中公平公正长期发挥效益。
强化服务保障,推进工程建设。制定详细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县供电公司完善并网发电方案,与施工单位紧密对接、压茬进行。将光伏扶贫项目列入乡镇党委书记工程,党委书记亲自调度统筹,及时做好群众利益、土地纠纷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光伏扶贫推进办分为三个小组,落实责任,定期督导检查,查进度、查施工力量、查质量;狠抓工程质量。由监理公司负责对光伏电站进行工程监管。由县委督委办、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督小组,跟踪督管。每个村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工程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将光伏扶贫工程质量作为乡镇和县直单位扶贫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保证项目如期建成安全放心工程。
兑现户脱贫村增收目标。该县对50个省定贫困村按每村200KW收益分配,“插花村”按每村100KW收益分配。目前,已发放光伏扶贫资金58.7万元,与供电公司结算电价36.9万元,县富农公司垫付资金21.8万元,有5个乡镇22个重点贫困村1563户贫困户分到了发电收益。全部并网发电后,省定贫困村集体年收益可达到6万元左右,“插花村”集体年收益可达到3万元左右,所有贫困户年均收益3000元左右,户脱贫村增收的目标就可兑现。
脱贫增收的方式有很多,关键是因地制宜,只有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才能找准发展的突破口。沂南县在上级政策措施的大力推动下,通过发展光伏扶贫产业,解决贫困户无资金来源、贫困村无集体收入问题,建立了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实现了政府、贫困户互利共赢的可复制模式,探索了一条造血式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新路子。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