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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商城管委会被授予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为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加强自觉地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临沂商城管委会等103个新申报单位和市旅游发展委等499个复查合格单位2016年度“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临沂商城管委会广大干部职工围绕“三中心两高地”目标任务,发扬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商户能力以及业务技能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14年被授予市直文明单位称号以来,临沂商城管委会连续两年通过复评,为进一步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临沂商城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创建基础,始终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程为抓,从夯实创建基础入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借助教育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围绕中心创建,深化工作内涵,做到经济增长不放松,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化道德建设,教育全体职工自觉做到“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发挥群团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通过连续两年的复评,临沂商城管委会被授予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