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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督察工作
沂水县:沂水县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09-02 08:45   审核人:

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沂水县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迅速,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优先配齐力量,健全组织领导。全县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52个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察问效、文字资料、信访稳定、联络服务、宣传舆情、后勤保障7个专项工作组,抽调有关部门精干力量128人,明确各组责任分工,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县纪委成立专门督查问责组,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交办工作未依规定查处整改好上报的进行责任追究。

优先办理查处,确保执纪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经环保部门依法查处需要问责处理的,县纪委及时受理、优先处置。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紧围绕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决赛部署,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责任缺失、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问题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优先通报曝光,释放从严问责信号。对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注重分析研判,深挖病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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