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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督察工作
兰山区:环境监察与监管服务“两手抓”
2017-09-04 08:55   审核人: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抓实环境监察执法效果,提高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意识,兰山环保分局坚持强化环境监察与增强监管服务“两手抓”、“两手硬”。

兰山环保分局严格遵守环境监察网格化、全程留痕化、业务流程化等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察、集中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对全区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错时执法制,打破正常的检查规律,采取夜查与双休日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针对重要点源和群众日常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比较集中的企业,充分发挥“错时制”监察的优势,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的突击监察。同时,强化重点案件后督察力度。跟踪污染减排企业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企业履行行政处罚到位,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

增强监管服务。在环保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及时查处工厂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又促使其积极开展自身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效率。通过座谈、上门释法、发放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排污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倒促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今年以来,共计开展环保法律现场宣传6次,宣传受众约两千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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