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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督察工作
费县:快速办结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
2017-09-05 15:32   审核人:

  日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反映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内,平传纸业、福马纸业、鸿福纸业和越川纸业私自生产胶水,烘箱红纸张排放甲醛污染大气,没有处理设备,污水乱排。

  接到信访转办单后,费县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福马纸业与鸿福纸业为同一家企业即为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均未私自生产胶水,烘纸生产线、三聚氰胺胶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无生产废水排放。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生产均有环保备案手续,但均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三聚氰胺胶)生产无环评手续也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针对8月21日信访案件查处中三家企业存在的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再次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三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其中,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私自建设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无环评手续问题,费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7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费县安监局对该三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三聚氰胺生产线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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