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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督察工作
费县:快速办结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
2017-09-05 15:35   审核人:

日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反映费县胡阳镇金阳村等区域,存在一些作坊式硫酸软骨素中小企业,采用硫酸软骨素提取方法,大量使用酒精、强酸、强碱,无污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污染河流,异味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接到信访转办单后,费县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费县胡阳镇境内硫酸软骨被举报企业实为临沂欣宇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以鱼骨乙醇、植物酶等为原材料经酶解醇沉等工序生产软骨素、鱼油、蛋白粉等产品,生产时车间内有鱼腥味,已采取车间密闭酒精回收塔等除味设施,且距最近的村庄约1500米,8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外无异味,且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外排废水进入新店河,汇入祊河,现场取排污口水样一份,正在检测。

针对8月17日下午信访案件查处中企业存在的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费县环保局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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