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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33)
2020-10-30 16:56   审核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33)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8〕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燃煤小锅炉注册登记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直至2017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才开始部署、调度相关工作,2014-2016年全省新注册登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42台。

二、整改目标

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三、整改措施

2017年8月30日已整改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逐台进行确认、对账销号,坚决防止明销实存、移装使用、“死灰复燃”。每月对锅炉登记情况进行审核,严禁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进行安全使用登记。

四、完成情况

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治理情况“回头看”,对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承压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承压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改造,完成了使用登记手续注销。每月对锅炉登记情况进行审核,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全市共登记锅炉1255台,其中燃气锅炉998台,生物质锅炉96台,余热锅炉37台,燃油锅炉51台,电锅炉8台,符合政策的燃煤锅炉44台,其他垃圾锅炉21台,无新登记不符合政策的燃煤锅炉。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0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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