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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59)
2021-01-25 16:11   审核人: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并解决危险废物长期贮存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125日至202121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47万吨,其中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约32万吨,但临沂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每年仅为4.2万吨,煤焦油、电镀和表面处理污泥、高浓度废盐酸液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目前全市还有3.9万吨危险废物产期堆存。

二、整改目标

建成与我市危险废物产生相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运行监管体制,解决长期堆存危险废物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6月底前,兰陵县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危险废物项目、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项目(一期)建成投运;2019年12月底前,山东天元星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处置20万吨煤焦油项目,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建成投运。

(二)加强督导、调度,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监管,确保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临沂市临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稳定运行。

(三)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堆存的3.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

(四)建立危险废物管理长效机制,调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成与各县区危废产生量相适应的储存运输体系,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得到安全处置。

四、完成情况

1、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情况。2020年3月27日,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240026。2019年11月20日,山东天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天元星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270010。2020年8月11日,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250009。2020年11月5日,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220029。2020年8月17日,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230004。

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进度。2019年3月22日,我局下发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固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9]19号),每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建成项目39个,在建项目5个,建成率位于全省前列。

3、清理长期贮存的危险废物。目前我市已完成长期堆存的3.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

4、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截止2020年底,我市有危险废物自利用处置单位16家、已发证利用处置单位17家和利用处置环节豁免单位2家,我市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07.76万吨/年。我市建成危险综合收集试点单位19家,铅蓄电池收集单位42家,已建成与各县区危废产生量相适应的储存运输体系。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9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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