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局承担反馈意见(序号27)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现将反馈意见(序号27)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10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对污染来源、形成原因、变化趋势等把握不准、分析不透,往往是凭经验,手段比较粗放,直到聘请专家团队后,情况才有所改观。比如工业治理,把重点放在了钢铁、焦化、建材、火电等行业的达标排放上,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无组织排放问题解决不彻底;比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把重点放在石化、有机化工、加油站等行业上,对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修厂等行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率低、治理水平不高。
二、整改目标
对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提高治污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决策专家团队作用,建设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运用综合分析方法,实现污染状况动态监控和溯源分析,切实提高治污精准度。二是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查整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对重点扬尘排放点,安装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或视频监控设备。三是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在家具、包装印刷、汽车制造、铝型材、表面涂装、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设备与场所密闭改造基础上,对其他行业继续实施整治提升,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9月,临沂市组建了临沂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专家团队,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购买专家服务,专家团队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人员组成,30多人,每周4位专家驻点帮扶。截至目前,已开展建立空气质量日常分析会商制度、建设数据分析系统、开展重污染行业防治对策研究、主城区大气微站建设、城市扬尘精密监控、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检测、VOCs与臭氧源解析、大气颗粒物在线溯源监控、企业用电智能监控、全面禁烧及违法违规涉渔及国控站可视化高清监控等十项重点项目。
2.针对全市钢铁、焦化、建材、火电、石化、肥料、橡胶、医药等共245家企业的物料存储、物料输送等环节开展无组织扬尘整治,且全部完成整治。
3.针对我市挥发性有机物存在问题,我市采取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一企一策核查等方式,排查我市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铝型材、板材、塑料制品等行业共2269家企业,其中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的是223家,采用高效治理设施的企业96家,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的企业343家,完成集中涂装中心建设2家。其他企业正在进行深度治理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24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