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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7)
2021-11-17 11:33   审核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7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煤炭压减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1117日至2021年1123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整改情况下仍在正常生产。(全省面上问题)

二、整改措施

对照《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排查,严格执行淘汰标准,确保淘汰到位。

三、完成情况

制定并印发《2018-2020年度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案》,落实通过节能倒逼用能单位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牵头做好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按方案计划进行工作督导调度。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13家,相关企业名单在省工信厅进行公告,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0家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0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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