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7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渗滤液全部处理达标。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监管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回头看”发现,烟台市蓬莱市、淄博市沂源县、临沂市临沭县等多地垃圾填埋场突击处置长期积存的渗滤液,违法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渗滤液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据核算,2018年以来,全省非法处置的渗滤液多达60余万吨,占已处理总量的40%以上。部分企业甚至将渗滤液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措施
(一)临沭县垃圾填埋场已经封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新建设的渗滤液处理设施(50吨/日)正常运行处理,确保继续产生的渗滤液达标排放,调节池外无积存渗滤液。2019年6月底前,已对渗滤液调节池清空后重新覆膜,确保雨污分流。
(二)加强监管,开展全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和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调度、督战、通报制度,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渗滤液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处理能力不足或不能达标排放的立即进行改扩建或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含已封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污染控制,杜绝违规处置问题发生。建立垃圾渗滤液处置调配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渗滤液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垃圾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置。
(四)按照《“十三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同步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
三、完成情况
(一)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建成并投入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日处理能力3000吨/日;9县均已分别建成并投入运行垃圾焚烧处理厂各1座,总处理能力5600吨/日。截止2021年12月份,全市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处理能力8600吨/日,切实解决了全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已满足当前需求。
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1个,分别为: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15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1500吨;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设计处理能力15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1500吨;临沭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5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500吨;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600吨;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600吨;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730吨;费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590吨;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590吨;沂南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546吨;蒙阴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5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500吨;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日均进炉处理量约为341吨。
(二)优化渗滤液处置结构及技术
确保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科学制定处置方案,选用合理技术,安全处置暂存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焚烧厂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接收原生生活垃圾,原积存渗滤液由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目前,全市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能力4000吨/日,全市8个垃圾填埋场作为备用处理设施不再接收原生垃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2024吨/日。我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已满足当前需求,无暂存垃圾渗滤液。
1.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情况: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9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330吨;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75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210吨;临沭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25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50吨;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24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50吨;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3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58吨;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32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94吨;费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3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13吨;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2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85吨;沂南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3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50吨;蒙阴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2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00吨;平邑焚烧厂滤液处理能力24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40吨。
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能力384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50吨;莒南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10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25吨;兰陵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能力8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13吨;费县富翔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能力55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50吨;沂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8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20吨;临沭县城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15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20吨;平邑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45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70吨;蒙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能力230吨/日,日均产生量约为30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0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