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我市牵头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8、40)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8)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