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8)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钢铁产能压减不力。“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山东省化解生铁产能970万吨、粗钢产能1500万吨,山东虽按要求进行了关停淘汰,但扣减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项目新增产能后,2020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较2015年仅分别减少173万吨、1251万吨。
二、整改目标
加快临港钢铁基地建设,做好省内转移钢铁项目承接。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钢铁项目建设,2022年5月前投入试生产,同步关停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项目。
(二)按照临港钢铁基地规划目标,加大不锈钢等高端钢铁产能置换转移,不断优化钢铁基地产品结构。2022年,重点推动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不锈钢项目一期 162万吨不锈钢项目完成产能置换及项目建设。
(三)做好省内钢铁产能转移承接,转移过程中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四、整改情况
(一)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270万吨钢铁项目已于2022年5月试运行,江鑫钢铁项目同步关停。
(二)太钢鑫海162万吨高端不锈钢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投产。
(三)继续做好省内钢铁产能转移承接,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五、验收情况
(一)2024年11月22日,我市组织了市级自我验收,临港钢铁基地建设完成,实现了整改目标。
(二)2024年12月18日,省工信厅组织了省级现场销号验收,并于12月20日出具验收意见;“临沂市已按照要求,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任务目标,销号验收予以通过。”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9-872685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