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发〔2022〕8号)要求,现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6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兰山区、费县共有板材企业4720家,3986家没有环保手续,大部分无污染治理设施,燃煤小锅炉直排,烟尘未收集处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未得到控制。
二、整改目标
实施综合整治,坚决取缔不达标企业。
三、整改措施
(一)立行立改。2017年底,兰山区2697家板材企业,其中:1575家已办理环保手续,810家未办理环保手续,312家已关停取缔。费县2023家板材企业,其中:1329家已办理环保手续,300家未办理环保手续,394家已关停取缔。责令无环保手续的兰山区810家、费县300家板材企业立即停产,实施分类处置。
(二)分类处置。2018年2月底前,完成剩余1110家板材企业摸底调查,举一反三对板材行业全面排查,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没有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燃煤小锅炉直排、烟尘未收集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未得到控制的立即停产整顿。大力推动板材企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兰山区于2018年10月底前划定木业园区,促进板材企业提档升级;费县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入园。
(三)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排查违规板材企业,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四、整改情况
1.2017年督察反馈木业产业存在问题后,临沂市立即实行边督边改,对734家有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实行污染治理提升,对3986家没有环评批复手续的企业全面排查,依法督促办理环保手续。至年底,3986家没有环评批复手续的企业中已经有2170家企业完善了环评审批,升级了污染治理设施,剩余的1816家企业,由于各种问题手续无法办理,对其中1110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责令限期办理环保手续并提升污染治理设施,对706家板材企业当年就实施了关停取缔。
2.2018年后,根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临沂市进一步加大板材企业转型升级力度,针对历史遗留的问题,积极作为,创新性分类完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至2023年底,剩余的责令停产整改的1110家企业中,21家企业完善了环保手续并提升污染治理设施,剩余的1089家企业无法完善环保手续被关停取缔。
至此,临沂市(兰山区、费县)4720家板材企业中,2925家完善手续正常生产,1795家关停取缔。其中,兰山区2697家中,关停取缔企业1254家,手续完善1443家(含环评豁免类企业11家);费县2023家中,关停取缔企业541家,手续完善1482家(含环评豁免类企业28家)。手续完善的板材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其中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或“高效喷淋+生物氧化”工艺处理。为彻底解决燃煤小锅炉问题,兰山区、费县共建设集中热源14处,保障板材企业集中用热需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事项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了日常巡查监管制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板材行业整治,不仅将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还把其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力推动、抓出成效。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兰山区、费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整改,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出台板材企业整治方案,发动各重点镇街,组织环保、经信、应急、林业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管环保”和“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原则,通过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监管机制,采取限期治理、“两断三清”等措施,对板材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兰山区义堂、方城,费县探沂等重点镇街均成立相关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责任。村居层面不断强化板材企业的网格化监管,将监管关口前移,在板材行业散乱污清理等具体工作上发挥较大作用。
(二)实施分类整治。板材行业的转型升级,关键在于污染控制,我们坚持不仅治标,更要治本。我市着力在“拆”“转”“引”上下功夫,推动木业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兰山区、费县共关停、拆迁、取缔板材企业1790余家,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容量。制定《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木业板材行业整改规范二十条》,规划了木业转型升级区域,引导企业股份改造、技术升级、入园发展,积极引进德国、意大利等世界最先进的木业生产线,坚定不移地走木业产业绿色发展之路,推动木业企业由“铺天盖地”向“顶天立地”转变。
(三)落实动态管理。强化园区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兰山区、费县分别在板材企业相对集中的义堂镇、方城镇,探沂镇、胡阳镇等地设立园区,建设集中热源14处。对手续完善的2925家企业,兰山区、费县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对其全部建立档案,纳入动态监管范围,依法查处环境污染问题。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425家板材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理,处罚金额1170余万元。
(四)拓宽空间容量。为倒逼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城市西强战略步伐,临沂市委、市政府部署提出了西部新城“跨祊河北上”的发展理念,修编完善西部新城规划。按照“功能分区、组团发展、生态隔离、快道连接、配套完善、疏解交通、减少排放”的原则,实行了“扁平化”的管理体制,规划布局居住区、总部经济区、产业园区、国际陆港几大片区组团,在解决工业围城、居企不分的同时,系统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启动木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在已完成拆迁的区域内,强化生态建设,规划了9个城市级公园,布局了一批城市绿道、生态景观林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为板材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容量。
五、验收情况
(一)兰山区、费县按照销号程序,分批次对反馈的第36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分别在县区政府网站完成公示。2023年12月,根据《关于委托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销号验收工作的批复》(临政字〔2023〕68号)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兰山区、费县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
(二)经省级现场销号验收后,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验收意见:“已通过复核,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39-720611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