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7)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整改情况下仍在正常生产。
二、整改目标
对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
三、整改措施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排查,严格执行淘汰标准,确保淘汰到位。
四、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2018-2020年度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案》,按照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及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均属于落后产能的规定要求,以钢铁、水泥、化工、木业等行业为重点,建立综合标准体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形成法制化、常态化的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退出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督导落实。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13家,2020年淘汰80家,相关企业名单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验收情况
(一)2024年11月22日,我市组织了市级自我验收,实现了整改目标。
(二)2025年1月7日,省工信厅组织了省级现场销号验收,并于1月17日出具验收意见;“临沂市已按照要求,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任务目标,销号验收予以通过。”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9-872685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