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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2025-02-14 08:53   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 审核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214日至202522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焦化行业瞒报煤炭消费数据问题突出,2020年全省瞒报耗煤量706万吨。

二、整改目标

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认定焦炭产能及下达年度焦炭产量进行产量控制。

三、整改措施

(一)根据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已完成烨华焦化4.3米焦炉关停淘汰工作,退出焦化产能100万吨。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制定2022年度焦炭产量控制目标,指导两家焦化企业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合规焦炭产能及下达的年度产量进行生产,确保两项数据均不超标。对因供暖原因需要预支第二年煤炭或焦炭指标的,超产部分按1.5倍扣减下年度产量指标。

(三)严控焦化行业煤炭消费指标分配,发展改革部门分配煤炭指标不得超过焦炭产量控制指标所需耗煤量,焦煤比按照省控比例计算;统计部门加大焦化行业统计数据核查与执法力度,做好数据共享和监测预警。

四、整改情况

(一)烨华焦化已于2022年1月26日关停验收,退出焦化产能100万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焦化产能216万吨。

(二)我市每年严格按照省下达的焦化企业产量指标,组织有关县区和企业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督导企业按计划生产

(三)对恒昌焦化瞒报煤炭数据问题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发展和改革部门、统计部门按职责做好煤炭消费数据统计工作。

五、验收情况

(一)2025121日,我市组织了市级自我验收,实现了整改目标。

(二)2025213日,省工信厅出具验收意见;“完成整改任务,同意你市验收意见。”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9-872685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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