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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2025-02-24 10:17   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 审核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224日至20253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锰合金生产企业,但20195月以来,违规生产炼钢生铁约104万吨。

二、整改目标

拆除主要设备,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三、整改措施

(一)20219月,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两台350立方米高炉已拆除。

(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其他铁合金企业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防类似违规问题发生。

四、整改情况

(一)截至20219月,针对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生产收益、产业协同情况及批产不一的实际问题,我市督促企业拆除了两台350立方米高炉

(二)加强监督检查。临沂市举一反三抓整改,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核查,督导相关企业合法经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验收情况

(一)202347日,我市在完成自我验收基础上向省工信厅提交了验收复核申请。

(二)2023822日,省工信厅反馈了验收意见,认为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符合相关整改要求

(三)2025121日,我市向省工信厅申请销号评估,2025221日,省生态环境委反馈了销号评估意见,认定该项任务整改工作符合验收销号有关要求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9-872685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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