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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表(2025年5月)
2025-06-19 10:09   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 审核人:
序号 县区 编号 污染类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1 郯城县 D20250512-7 固废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东马村村西南角掩埋大量的垃圾,离自涞水出水口很近,污染环境。
2025年5月15日,郯城县组织郯城县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区域位于郯城街道东马村西南角浩源商贸城内,占地25亩左右。浩源商贸城前身为东马游乐园,为村集体资产,2007年因经营不善,游乐园关闭,改建为浩源商贸城。游乐园拆迁时,建筑渣土回填该处汪塘。经现场检查,汪塘内只有建筑渣土,无生活垃圾;未发现自来水出水口。 郯城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 兰山区 D20250513-8 大气 柳青街道办事处凤凰一品小区29号楼一楼商铺无排烟烟道,排放浓烟,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2025年5月17日,兰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青街道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商铺为柳青街道碧桂园凤凰一品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场所,由运营单位临沂杜飞壹品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凤凰壹品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为周边居民和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现场检查发现,店铺油烟排放已注册餐饮服务平台,每月进行清洗,因未满一月暂时未清洗;已加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出风口干净无油污,未发现排放浓烟、气味刺鼻等情形。
兰山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3 兰山区 D20250516-1 噪音 兰山街道办事处三孔桥小区北侧,灯火兰山新琅琊景区,周五至周日和节假日夜间商演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2025年5月20日,兰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金雀山街道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灯火兰山新琅琊景区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万兴都国际商业公园,运营单位为临沂水韵琅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15项相关规定,该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噪声源来自该景区中心商业街、涑河南岸水上舞台、东广场舞台的商业演出活动。中心商业街演出时间每日晚6点至9点,水上舞台演出时间每日7点20分至9点,东广场演出时间不固定,结束时间不超过晚9点,夜间22点后无演出活动。其边界和最近的噪声敏感点距最近的城市次干道城隍庙街小于45米。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噪声进行监测,根据《临沂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临政办发〔2012〕36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解释说明》,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标准》(gb22337-2008)排放限值的要求。
兰山区要求临沂水韵琅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调整音响位置、加装隔音设备、减少低音震动等降噪措施;严格限制演出时间,确保夜间(22点-次日6点)不进行高噪声活动;提前公示大型活动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责令整改
4 郯城县 D20250520-3 大气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中心小学北侧沿街商铺,徐记爆炒,外排油烟,导致学校教室无法正常开窗通风。 2025年5月21日,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沿街商铺徐记爆炒位于郯城县红花镇中心小学北侧沿街楼,该处厨房油烟机排风口位于沿街楼南侧。现场检查发现该快餐店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距离小学教学楼不足十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对徐记爆炒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加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检查清理,目前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完成。 责令整改
5 沂水县 D20250521-3 水、大气 四十里堡镇佟官庄村村南河道河水污染严重,水体发黑,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2025年5月24日,沂水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四十里堡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河道位于四十里堡镇佟官庄村北,河流上游为四十里堡镇苍子坡村,自西向东流经沂水县东约疃村、沂水县石碑官庄村、莒县凰庄村、沂水县佟官庄村,后流入日照市莒县洛河镇最终汇入漯河。
经沿河道排查,沂水段受污染水体主要为石碑官庄村北桥东侧至佟官庄村,水体发黑、发臭,池底伴有气泡冒出,为畜禽粪污流入,高温发酵后导致;莒县果庄镇支流与受污染河道交汇处水体与受污染水体颜色、气味一致,沿该支流向上游排查,支流上游已基本断流,支流汇入口向支流上游约200米处有一处未干涸坑塘,水质发黑发臭,与受污染水体高度一致,现场取水样;石碑官庄村北桥东侧至佟官庄村河段,发现有群众在河道护坡堆放畜禽粪污的现象。
四十里堡镇党委对河道开展治理,加强辖区群众法制宣传,督促群众对河道周边护坡及地块存放的畜禽粪污进行清理。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依法对涉嫌在河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以及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责令整改
6 交通局 D20250529-11 噪声 郑山街道办事处徐埠前村村北侧高速,距离居民区很近,噪音扰民,震动很严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2025年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临沭县郑山街道、徐埠前村委、山东高速岚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岚临高速距徐埠前村居民区最前排房屋及院墙21.3米,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岚山至罗庄公路(临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139号)要求。徐埠前村居民区两侧声屏障完好,山东高速岚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岚山至罗庄公路工程竣工环境影响进行调查,检测报告显示徐埠前村声环境监测结果达标;委托第三方对岚罗高速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徐埠前村高速北侧建筑物交通振动进行监测,报告结论显示属于安全允许范围,高速公路交通振动对周边建筑结构无不良影响。未发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情形。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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