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572 |
临沂市郯城县阳煤恒通化工发电厂,离居民区很近,24小时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
郯城县 |
噪音 大气 |
1.举报人反映的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位于郯城县工业路北段东西两侧,主要生产区布置在工业路北段东侧。 2.关于“离居民区很近”的问题。从现场核查和环评资料看,环评没有明确该热电厂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煤棚区卫生防护距离50米,该热电厂距离最近的居民区60余米,超过卫生防护距离10米。 3.关于“24小时噪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企业主要噪声源是锅炉引风机和鼓风机 脱硫罗茨风机 凉水塔运行以及锅炉开停车时放空产生的噪音。各运行设备均安装了消音器 隔音室等设施。2017年8月17日,郯城县环境监测站对四周厂界及两处居民点昼间 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关于“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1)锅炉废气方面。生产工艺设4层喷淋层,采用脱硝 除尘工艺。2017年8月17日,郯城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人工监测,各项数据达到《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含尘有组织废气方面。经现场核实,石灰仓含尘废气 灰库含尘废气 灰库库底出料废气 渣库库底出料废气,均除尘后排放。(3)无组织排放废气方面。2017年8月18日,该企业委托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 噪音进行了检测,结果为该企业有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 噪音都能达标排放。 |
是 |
责令改正 |
1.为进一步改进降噪。锅炉引风机出口加设保温层;凉水塔东侧建设隔音墙。 2.为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地面进行彻底清扫,一天进行4次洒水抑尘。凉水塔东侧煤炭全部入仓。卸车区采用篷布全部封闭。清除厂区东南角垃圾。 以上两项措施于8月21日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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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80 |
1.临沂市兰陵县有很多小型化工企业,政府在对其进行关闭整治的过程中,将容易拆除的直接拆除,不好拆除的 有危险的就封掉,没有后续处理,且存在瞒报问题。2.临沂市罗庄区有很多小化工厂,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结束后继续生产。 |
兰陵县 罗庄区 |
其他 |
1.兰陵县化工企业情况。①据统计,全县共有化工生产企业10家,全部纳入日常管理。2017年8月17日,兰陵县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县环保、安监、经信等部门,按照网格化和部门监管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未发现小型化工企业。②经核查,反应的是一家前期查处的小化工厂,存在封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该工厂位于神山镇六合店村西侧山坡,主要生产甲硫酸醇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为危险化学品,该企业无任何手续,属于非法企业。2017年4月19日,县环保局将案件移交给县公安局立案查处。2017年7月14日,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安监、神山镇政府等单位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危废品进行了妥善保管。县公安局已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2017年7月30日,县环保局将案件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没有瞒报。 2.罗庄区化工企业情况。共有化工生产企业41家,按照“三评级一评价”标准,评定为“中”以上的企业,允许正常生产。在41家企业中,24家被评定为“中”,目前有8家企业正常生产;16家企业因设备检修或市场行情等原因间歇性生产,不存在因检查时开时停的问题;2016年6月至12月,另外17家“三评级一评价”评定为“差”的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 |
是 |
查封扣押 |
兰陵县正在积极联系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处置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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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83 |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北圬丘村和义和庄之间的路东边,存在鸡 鸭养殖,气味难闻,下雨时污水很多。 |
兰陵县 |
大气 水 |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分别为张某华养鸡场、赵某英养鸭场、胡某飞养鸭场。 1.张某华养鸡场位于金岭镇义和庄村村南约500米,北坞丘村村北约1000米,属适养区,无环保手续。占地3亩,有3个养殖棚,棚体面积约1800平方米,正在养殖,棚内有肉鸡31000只。养殖场建有沉淀池2个,上方均加盖盖板,棚体南侧配套建有储粪池3个,有防雨设施,周边用空心砖垒砌,上方有棚体遮挡。现场发现,2个沉淀池和3个储粪池中均存有干粪便,有难闻气味,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2.赵某英和胡某飞养鸭场均位于北坞丘村村北500米,分别有养殖棚1个和4个。均已于2014年12月停养,2015年10月坍塌废弃。 |
是 |
责令改正 |
张某华养鸡场已经对沉淀池和储粪池进行清理,进一步封闭,避免异味,完善雨污分流措施。约15天出栏后,立即停养。在取得土地 环评、畜牧等相关手续,并对厂房设备和粪池规范化整改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再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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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96 |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金岭村,村南养貂厂(老板姓王)以及村北养鸡场(属大众村镇),臭味严重。 |
兰陵县 |
大气 |
1.关于金岭镇金岭村村南养貂场问题,经查,为王贵峰养貂场,在养殖禁养区内,无环保等任何手续。该养殖场占地约2亩,有8个简易养殖棚,棚体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有貂2263只 狐狸62只。养殖过程中粪便未及时清理,臭味严重。2017年2月27日,金岭镇对王贵峰养貂场下达了停养告知书,但近期业主私自复养。 2.关于金岭村村北养鸡场(属大仲村镇)问题。经查,为厉相奇养鸡场,位于大仲村镇大冶村村南,目前有养殖棚2个,其中一个停养,另外一个有3000只麻鸡,建有沉淀池1处,存储养殖废水约36立方米。该养鸡场在适养区内,但无环保手续,沉淀池无覆盖措施,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污水有外排现象,粪便露天储存,臭味严重。 |
是 |
责令改正 |
1.金岭镇金岭村村南养貂场,处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并存在污染现象,根据《环保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金岭镇政府已于8月18日将现有貂及狐狸转运,对所有简易养殖棚体及养殖设施进行拆除,并对粪便进行清理。 2.大仲村镇大冶村村南厉相奇养鸡场,由于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无环保手续,并存在臭味和水污染现象,根据《环保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养鸡场为非法养殖场,大仲村镇政府已于8月18日将现有禽类转运,拆除养殖设施,并对化粪池粪便进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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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07 |
临沂市兰陵县卞庄镇南小庄村村西,08年建设有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有处理设备但未使用,村里垃圾池产生的污水用大罐车抽走,直排入环卫所旁的下水道。 |
兰陵县 |
水 |
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处理场是兰陵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反映的污水处理厂是兰陵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内的渗滤液处理站。 2.关于有处理设备未使用情况。兰陵县共142.6万人口,生活垃圾量较大。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县委 县政府通过BOT模式招商引资,由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目前正在调试运行。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老化严重,5月27日渗滤液处理站停产更换维修,同时停止接收生活垃圾,由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确实存在因设备维修停产,导致未正常使用现象。 3.关于村里垃圾池产生的污水用大罐车抽走,直排入环卫所旁的下水道问题。经查,南小庄村无垃圾池。根据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批复,渗滤液需要经其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由于渗滤液处理站正在调试,未达到设计能力,部分渗滤液积存,有外溢危险,所以按照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洒水车辆将垃圾渗滤液进行装罐外运,运送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渗滤液浓度较高,为避免直接排放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菌种造成破坏,在县环卫所门口封闭地下管道进行排放,经稀释后间接排放至第一污水处理厂。县环保局要求,应急期间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实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排放。经监测,应急期间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确实存在将污水用大罐车抽走,直排入环卫所旁的下水道行为。 |
是 |
责令改正、问责 |
停止通过环卫所附近污水管道排放,将多余渗滤液暂存调节池。同时,加快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调试速度。8月31日前,确保所有渗滤液可实行自行处理,彻底解决渗滤液外运问题。 |
诫勉谈话1人 |
6 |
617 |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鑫凯粮油:污水偷排,暗管位于路边洗车店和鑫凯粮油之间,暗管通过下水道直接进入王祥河,且在厂区东北方向有渗坑,污染地下水;麦糠随意倾倒在附近村子,或自行焚烧,焚烧时气味难闻;粉尘污染严重;夜间噪音严重;厂区内挂有“鑫凯粮油”牌子的楼无手续。 |
兰山区 |
水 大气 噪音 其他 |
1.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鑫凯粮油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粮油工贸中心,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主要从事面粉生产。该公司于2011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函〔2011〕872号),2012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临环兰验〔2012〕39号),2013年3月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临环兰函〔2013〕80号)。现场调查时,未生产。该公司采用干法生产,主要通过振动筛除杂质,只在润麦工序使用少量水用于湿润小麦,无生产废水产生。执法人员排查,未发现洗车店,也未发现暗管。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西南方向的污水管道,排入厂区外的城市污水管网。 2.厂区东北方向为硬化地面,未发现渗坑。厂区外空地由于地势低洼有存积的雨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麦糠随意倾倒现场和焚烧痕迹。周围群众称未见过此类情况。 3.该公司在小麦震动筛选、磨粉、清粉等工序安装了9台脉冲除尘器,用于收集处理车间的粉尘。由于建厂时间较早,随着城区规模扩大,居民区与生产车间距离变近,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已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 4.厂区内“鑫凯粮油”牌子的楼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建设用地于2010年10月2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 |
停产整治、 立案处罚 |
1.责令该公司完善生产车间粉尘收集治理设施。 2.责令该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新进行审批,对噪声作专项评价。 3.对楼房违法建设的违法行为,兰山区城管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兰山区城管局已按照违法建设申请认定程序,申请认定,待规划部门认定具体情况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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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20 |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西高侧村,王某德刀厂每天5点-20点污水外排 噪声扰民,无手续,向环保局投诉未处理。要求搬迁至工业园或取缔。 |
郯城县 |
噪音 水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王某德刀厂实际为郯城县坤峰刀具店,位于马头镇西高册村,生产现场建有一个80余平方米的生产车间,以201不锈钢和焊接复合钢为原料,生产菜刀。该单位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法核实噪音情况,经走访周边群众,生产时有噪音影响。打磨工序产生废水排入车间沉淀池,检查时沉淀池内有少许废水,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为16mg/L,氨氮为1.33mg/L,未发现外排痕迹。 |
是 |
关停取缔 |
该刀具店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清理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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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25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东有一家养殖厂,粪便随意堆放厂区门口,有刺鼻气味(雨天严重),污水流进村里。 |
经开区 |
大气、水 |
经查,该养殖厂位于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以东360米,占地1150平方米,养殖生猪23头,养殖户王某某。该养殖户位于限养区,根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临经开管办发﹝2016﹞69号)规定,属于提升改造类。该养殖户门口东南角有一个占地4平方米的简易硬化堆粪场,现场无粪便,经了解,过去有粪便随意堆放门口的现象。户外有轻微异味,养殖户内异味较重。院内圈舍安装有防雨淋设施,污水汇入到院内2处储粪池内,粪便经处理后还田。前期降大雨时,储粪池容积不足,污水溢流到院内,随雨水进入村内沟渠。 |
是 |
责令改正 |
1.新建30平方米以上防溢堆粪场一处。严禁粪便在门外堆放,严禁污水排出,雨污彻底分流,彻底消除场外刺鼻气味。 2.按照限养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及标准,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新建一处容积为24立方米的沉淀池并加盖防雨淋设施,沉淀池及排污管道已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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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48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柴卜庄村村后森鑫木粉厂粉尘污染严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 |
费县 |
扬尘 |
1.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探沂镇柴埠庄村村北费县森达鑫木质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8月取得了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6]71号),2016年12月通过了环保验收(费环验[2016]47号)。该公司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袋式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采用喷雾等降尘措施,新上雾炮5台 车辆喷洗装置1套。现场检查时发现,库存约1000吨细粉状原料,地面积尘较多。 2.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现已纳入市 县安监部门粉尘重点监管范围。该公司50米防护距离内均为厂房,无其他敏感目标。 |
是 |
责令改正、约谈 |
除尘收集系统更换大功率引风机,提高粉尘收集效率;对车间场地进行清理,规范粉状物料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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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73 |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村西祥盛建材和岭泉镇小官庄村村北的一家砖厂,同为一个老板。这两家砖厂晚上冒黑烟,味道很大,损害了庄稼。 |
莒南县 |
大气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莒南县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项目(2号生产线)位于岭泉镇小官庄村村北,年产1.2亿块(折标砖)页岩烧结砖项目(1.3号生产线)位于岭泉镇后左山村村西,。 1.页岩砖烘干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汽,烟气通过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经查,该公司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2017年以来的烟气在线监测历史数据表明,该公司大气污染物达标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号生产线停产,1号生产线和3号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无冒黑烟现象,生产区域内有二氧化硫气味。 2.县环保局会同农业部门专家对企业周围庄稼生长情况进行了勘查,厂区周围大豆 玉米 花生等农作物未受烟气损害。 |
是 |
责令改正 |
针对气味问题,该公司于8月18日向莒南县环保局递交停产报告,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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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78 |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邵双湖村水渠北侧有一家纸箱厂,废料垃圾堆放在胡同里,使用胶水有刺鼻气味,消防环保都没有手续;该家造纸厂在村委北第一条水泥路往东600米处也有一家厂,主要生产纸管,存在同样的问题。向镇政府反应后,村委没有处理。在督察组进驻后,白天偷干。 |
兰山区 |
大气 垃圾 其他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邵双湖村水渠北侧纸箱厂为张某某纸箱厂,主要从事纸箱生产;另一家造纸厂为李某某纸箱厂,主要从事纸箱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两家企业均停产。 经现场检查,该两家企业均无消防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废料任意堆放,未集中收集处置;使用的胶水为水性纸塑封口胶,贴面工序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8月14日,白沙埠镇政府接到12345举报电话。8月15日,安排人员对该两家企业进行了断电停产。 |
是 |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
1.已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要求,对该两家企业实施“两断三清”。 2.依法对张某某纸箱厂、李某某纸箱厂配套环保治污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分别立案处罚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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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16-103 |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尤新村 费县胡阳镇金阳村等区域,存在一些作坊式硫酸软骨素中小企业,采用硫酸软骨素提取方法,大量使用酒精 强酸 强碱,无污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污染河流,异味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
兰山区 费县 |
大气 水 |
费县: 1.硫酸软骨被举报企业实为临沂欣宇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胡阳镇金阳村,距最近的村庄约1500米。 2.该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3.该企业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外排废水进入新店河,汇入祊河。 4.该企业主要以鱼骨 乙醇 植物酶等为原材料经酶解 醇沉等工序生产软骨素 鱼油 蛋白粉等产品,生产时车间内有鱼腥味,已采取车间密闭 酒精回收塔等除味设施,且距最近的村庄约1500米,8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外无异味。 5.现场取排污口水样一份,正在检测。 6.8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喷雾干燥塔16米排气筒 燃气锅炉烟囱均未按照规范建设人工监测平台;企业内管线混乱,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雨水经排污口流出;建设4座燃气锅炉,与环评验收时的3台不符,且天然气锅炉直排。 兰山区: 1.2017年8月17日,兰山区政府组织白沙埠政府 兰山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尤新村进行了全面彻底摸排,发现只有一家硫酸软骨素生产企业:临沂市天雨生物制品厂。 2.临沂市天雨生物制品厂成立于2006年2月21日,主要从事硫酸软骨素和蛋白粉的生产和销售。临沂市天雨生物制品厂300t/a硫酸软骨素项目于200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06〕7号),2007年3月通过竣工验收(临环验〔2007〕22号)。临沂市天雨生物制品厂蛋白回收项目于2015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5〕245号)。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3.经调查,该企业生产硫酸软骨素的工艺主要是外购鲜软骨进行浸提蒸煮、酶解、沉淀、脱色氧化、脱水烘干、均化粉碎后即为成品。平均1吨产品需使用食用酒精(90%)2吨 、酸(27%)20公斤和氢氧化钠(96%)10公斤左右。经调查,该厂外购盐酸均经公安部门备案,并且网上申报。 4.该厂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00方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次厌氧+混凝+生化+混凝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不直接外排环境。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废水外排。 5.该厂浸提蒸煮工艺是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生产,但是在加料 出料时异味较大,未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正常生产时,厂区外有异味。 |
是 |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
费县: 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 2.费县环保局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兰山区: 1.对该企业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拟立案金额1万元整。 2.对该企业蛋白回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拟立案金额4万元整。 |
诫勉谈话1人 |
13 |
816-13 |
临沂市和日照市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大多数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或非法,使用丙烯酸等危化品做原料,大量危弃及危险废物不按规定处置,影响环境。 |
临沂市 |
固废、其他 |
经排查,临沂市共有混凝土外加剂企业5家,其中兰山区1家,河东区1家 费县2家 沂南1家。 1.兰山区临沂市瑞帝斯建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2〕11号),2012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临环兰验〔2012〕309号)。该公司丙烯酸年使用量在100吨左右,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全部转化为产品,无危险废物产生;使用后原料桶全部由厂家回收,并建有台账。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东侧存有40个丙烯酸原料废桶,装卸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河东区高强建材有限公司属环保违规建设项目,2017年3月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备案(临环东备[2017]3号),主要以聚羧酸、柠檬酸钠、葡萄糖酸钠、白糖等为原料,经混合搅拌后生产混凝土外加剂,根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除设备噪声外,无生产废水、废气和固废的产生。 3.费县恒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环评,主要以聚羧酸单体、丙烯酸、维生素C等为原料,生产混凝土外加剂,无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45个废旧丙烯酸原料桶(属于危废)存于一间仓库。 费县鲁强增强剂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费环登字〔2009〕25号),未履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并扩大产能,主要以二水氯化钙 工业用盐、糖蜜、无水硫酸钠等为原料,经物理搅拌生产水泥助磨剂,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危险废物。 4. 沂南县铜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沂环函〔2012〕17号),2013年1月7日通过竣工验收(沂环验〔2013〕2号)。 沂南铜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以丙烯酸等为原料,生产聚羧酸减水剂,原料废包装物、废容器由供应厂家回收。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关停取缔、约谈 |
1.依法对临沂市瑞帝斯建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环境违法行为,拟立案处罚1万元,责令对装卸管道跑冒滴漏问题限期整改。 2.依法对费县恒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先建、无污染治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拟立案处罚14万元;已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要求,对该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已与临沂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丙烯酸原料废桶进行处置。 依法对费县鲁强增强剂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等环境违法行为,拟立案处罚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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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816-29 |
临沂市沂南县金正食品厂是一家生猪屠宰场,产生的污水不经处理,通过暗沟直排到汶河。 |
沂南县 |
水 |
经核查: 1.该生猪屠宰场为临沂市市政府发证的小型定点屠宰场(鲁临屠准字172号)。 2.该屠宰场建设130m³/d SBR法污水处理设施一套,现场未运行,经核实,SBR法污水处理属间歇运行模式。县环保局现场取水样一份待检。 3.该屠宰场屠宰间部分猪内脏冲洗废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放,县环保局在废水排入雨水管道口提取水样一份,经监测COD:30014mg/L 氨氮:254mg/L 悬浮物:925mg/L,分别超标599倍、49.8倍、45倍;在雨水管道排放口提取水样一份,经监测COD:3271mg/L、氨氮:289mg/L、悬浮物:411mg/L,分别超标64.4倍、56.8倍、19.6倍,每日排水量2m³。 4.经用挖掘机挖掘排查,除上述雨水管道外,未发现其他暗管。 |
是 |
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约谈 |
对该加工厂通过暗管以逃避监管方式超标排放污染物一案: 1.沂南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向其下达了《查封决定书》(沂环查(扣)字〔2017〕11号),对该加工厂生产设备予以查封,2017年8月18日已查封。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2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沂环罚告字〔2017〕22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沂环罚听告字〔2017〕225号)责令立即封堵偷排口,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1.3868万元,2017年8月17日下午现场排污口已封堵。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将该屠宰场法人代表尹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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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816-58 |
1 临沂市费县开发区烟墩社区左城崖村西的垃圾填埋厂选址不科学,产生的污水污染地下水,垃圾未分类处理,产生刺鼻气味,垃圾运输过程中未遮盖,垃圾散落在路上。 2 烟墩社区田圣村宋某某在家中圈养家畜,产生臭味,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地下水。 |
费县 |
大气、水 垃圾 |
1.针对临沂市费县开发区烟墩社区左城崖村西的垃圾填埋厂问题,与(受理编号367)反映内容一致,已于2017年8月17日办结,正在落实整改措施。 2.费县经济开发区烟墩社区田胜庄村宋某某在院内有一间牛舍 一间猪舍,饲养生猪20头 肉牛6头(大牛3头,小牛犊3头)。该养殖棚舍外粪便堆积,通过排污沟排放至无防渗措施的沉淀池内。因养殖量少,院内无刺鼻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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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关停取缔、问责 |
1.清空该养殖户的家畜。 2.养殖棚舍已拆除。 3.养殖粪污已清理。 4.已对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采样监测。 |
诫勉谈话1人 |
16 |
816-67 |
临沂市蒙阴县旧寨乡东里庄村,伟晟养殖场,养殖粪便、污水随意排放,臭气熏天,饮用水源遭到污染。 |
蒙阴县 |
大气、水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伟晟养殖场位于高东路东里庄,离东里庄村600米,属于限养区,主要是养殖肉鸡。 1.于2011年3月开始养殖,存在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废弃物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和处置畜禽粪便的违法行为。2017年8月16日,蒙阴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14万元,对排放污染物的6个养殖大棚实施了查封。8月17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鸡场仍处于停养状态。 2.饮用水源遭到污染问题:通过调查,蒙阴县伟晟养殖场周边有3处饮用水井及1条河流,分别位于该养鸡场内(伟晟养殖场内自打水井),距离养鸡场500米(沈家庄村水井),距离养鸡场1000米(东里庄村水井),距离养鸡场500米(旧寨乡莫庄河)。8月17日蒙阴县环境监测站、蒙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对相关区域3处地下水点位,2处地表水点位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总体正常,河流水质未受影响。 |
是 |
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立案处罚 |
1.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8月17日,现场检查时,无防渗坑塘内废水已处理完毕,坑塘已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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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816-71 |
临沂市临港开发区朱芦镇甲子山省级地质公园周围存在很多石子厂,夜间违规作业,声音震耳欲聋,粉尘漫山遍野,严重污染生态系统。 |
临港区 |
大气、噪声、 生态 |
8月18日,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朱芦镇和环保、国土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朱芦镇甲子山省级地质公园批复面积5.75平方公里,经核实,未在公园内发现石子厂,在地质公园西南方向约1.7公里处,发现有临沂丰润石业有限公司所属的2条石子生产线,无相关审批手续;2017年8月11日停产至今,前期违规生产时,为节省电价,利用夜间错峰生产,产生噪音,对周边有一定影响;厂区仅有破碎、传输等生产工段设备,采取大棚密闭等简易防尘措施,石子等大量物料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加上进出道路破损严重,物料运输时道路扬尘较大。属散乱污企业。 |
是 |
关停取缔 |
8月18日,朱芦镇制定《朱芦镇石子厂清理取缔方案》,计划8月23日前完成清理取缔工作。目前,已断电、断水,石子已清理过半,传送带已切除,其余设备正在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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