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 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1102 |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卜庄村:1.有多家砖厂,开山采石,无手续、烟囱冒黑烟。2.镇上多家养殖场未拆除。 |
临沂市 |
大气、其他 |
1.关于“有多家砖厂,开山采石,无手续”的问题。经调查,卜庄村辖区内共有页岩砖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临沂希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使用原料均从枣庄等地购进,建有原料采购台账,不存在开山采石问题。2家页岩砖生产企业均有环评、验收批复、营业执照,不存在无手续问题。 2.关于“砖厂烟囱冒黑烟”的问题。经调查,2家页岩砖企业均配套建设双碱法脱硫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并于2017年6月份停产进行烟气湿法静电除尘升级改造。调阅2017年以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不超标,日常监管中未发现企业烟囱有冒黑烟现象。 3.关于“镇上多家养殖场未拆除”的问题。经调查,褚墩镇辖区内共有养殖场(户)533家,其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4家、散养户482户,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29家、散养户18家。褚墩镇2017年5月份下达了集中整治关停通知书。目前,禁养区内4家规模养殖场(户)已关停3家、搬迁1家;散养户已关停248家,234家未关停。 |
是 |
关停取缔 |
对禁养区内的234家散养户,限期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关停、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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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14 |
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郯城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内,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使用塑料垃圾高温加热,产生塑料颗粒,24小时排放废气。督察组进驻后改为晚间生产。 |
临沂市 |
大气、其他 |
1.关于“使用塑料垃圾高温加热,产生塑料颗粒,24小时排放废气”问题。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玉鼎路10号,2017年3月28日获得环评批复,计划分两个车间建设10条造粒生产线和2条注塑生产线。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8月21日现场核查时,该项目已安装造粒生产线1条、废气燃烧炉1个、水喷淋装置1套、静电除油设备1套、光催化氧化设备1套、储料罐2个、切粒机2台,正在安装1条造粒生产线、1个废气燃烧炉。 举报反映的“塑料垃圾”为生产原料,属于已清洗废塑料。通过高温加热生产颗粒是生产工艺决定的,符合环评要求。该企业在7月16日和8月15日晚进行过调试生产,生产时排放废气,发现废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后,自行停止了设备调试,没有24小时排放废气。因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故没能进行废气监测。 2.关于“督察组进驻后改为夜间生产”问题。督察组8月10日进驻后,该企业确实在15日晚进行过调试生产,但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随即停止了调试。 3.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通过调试情况,发现该企业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治污工艺或设备需要改进。 |
是 |
责令改正 |
责令该企业从设备安装、设备型号和治污工艺等方面,查找废气不能稳定达标的原因,并加以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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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18 |
临沂市临港区壮港镇店子街村,村西边100米有一个养鸡厂,该厂把冲鸡粪的污水排到紧靠厂子的小河里,这条河最终流向当地水库;运输鸡粪导致村里公路鸡粪很多;养鸡厂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烟尘。举报多次无果。 |
临沂市 |
水 大气 其他 |
1.关于“冲鸡粪的污水排到紧靠厂子的小河里,这条河最终流向当地水库”的问题。该养鸡场名为鲁港潭腾龙养鸡场,位于壮岗镇店子街村西,离村庄直线距离200米,属适养区,占地7亩,建设养殖大棚4个,面积共计2400㎡。2017年4月至7月,该场一直处于停养状态,8月1日,购买肉鸡苗4万只。临港区农业局鉴定该养鸡场属规模化养殖场。经查,该养鸡场未办理环评手续。 该养鸡场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实行干湿分离。干粪外卖做有机肥,冲舍废水暂存于养殖大棚外的3个储粪池中,定期外运用于苗圃追肥,无外排现象,但储粪池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8月22日,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紧靠养鸡场水沟取样监测,结果为:COD21mg/L、氨氮0.156mg/L,满足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2.关于“运输鸡粪导致村里公路鸡粪很多”的问题。 经走访调查,前期购买湿粪的农户存在用敞口式三轮拉运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存在零星洒落的现象。 3.群众反映“养鸡厂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烟尘”的问题。 该养鸡场共有4台燃煤土炉,4个养殖棚各1台,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育雏期间使用,8月1日至8月3日使用过3天。现场检查时,燃煤土炉已停用。 4.关于“举报多次无果”的问题。 因村里公路洒落鸡粪很多的问题,今年1月份,群众曾电话向壮岗镇环保所反映。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求该养鸡场立即整改,清运鸡粪必须使用密封拉粪车,并加强管理。之后,未再接到有关该养鸡场的信访举报信息。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8月27日,临港区环保分局对该养鸡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补办环评手续。 2.根据《壮岗镇店子街村鲁港潭腾龙养鸡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壮政字﹝2017﹞51号)和临港区农业局8月21日向该养鸡场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限该养殖户在8月24日前,增建2处标准化的三级沉淀池;8月27日前,按照规范化养殖要求,彻底进行整改。截至8月27日,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2.8月22日,该养鸡场已主动将4台燃煤土炉全部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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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21 |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董家朱许村西北方向有一个“奥博纺织制线有限公司”,它的环保手续全部都是造假的,老板和环保局走的很近,不怕查;它生产过程中味道很大,棉絮飘得到处都是,很容易引起爆炸;晚上进出该厂的货车声音很大,生产设备噪音也很大,村里其他企业都搬迁到工业园里了。村民希望对该企业或者取缔 或者搬迁。 |
临沂市 |
大气、噪声 |
1.临沂市奥博纺织制线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董家朱许村大山路与西外环交汇处往北200米路东,主要从事纱线生产。该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2〕102号),2012年4月27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临环兰验〔2012〕43号);经调阅审批档案,确认该公司环保手续合法、真实。 2.该公司以涤纶短纤维为原料,主要通过清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络筒、捻线、并线、倍捻等工序后成包,整个生产工艺中未添加任何药剂,没有加热等产生气味的工序。 3.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为涤纶短纤维,不存在使用棉絮作为原料的情况,无棉絮乱飘问题。安监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未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货车进出现象。 |
是 |
责令改正 |
责令该企业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严禁货车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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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23 |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兰田玉园小区门口东边有一个停车场没有硬化,没有手续,扬尘污染严重,一下雨路都没法走;举报人建议停用停车场。该小区西边有一排小吃街属于违建,这个地方脏乱差,垃圾乱堆,气味很大,并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活。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 |
临沂市 |
扬尘 垃圾 油烟 |
1.该停车厂位于兰田商业步行街东侧,兰田玉园小区门口东南角,属于原济南军区军用土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为方便业主及顾客停车,原济南军区临沂房地产管理处将此闲置土地临时作为停车场。2016年2月,因全军和武警部队已全面停止有偿服务,该处军产一直处于冻结状态,原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处难以对该处实施硬化,我区无权对其采取硬化措施。该停车场主要用于业主和顾客使用,不进行有偿服务,所以未办理手续。原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处对该场地铺盖了防尘网,并安装3处洒水装置。 2.该小吃街名为百味胡同,位于兰田步行街市场内,属于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美食街共有商户53家,各经营户均有工商、食药等有关证照,其中产生油烟的商户22家,存在一定的油烟污染。 |
是 |
责令改正 |
1.临沂兰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8月23日对该停车场设立围挡,停止使用。 2.对产生餐饮油烟的22家商户,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各商户自行停业整顿。目前,22家商户均已自行完成整改,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3.要求临沂兰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垃圾随有随清,保持卫生整洁,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标准,规范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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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32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内,平传纸业、福马纸业、鸿福纸业和越川纸业私自生产胶水,烘箱红纸张排放甲醛污染大气,没有处理设备,污水乱排。平川纸业花了200万买的环评手续,镇里领导帮忙给办理的,并称环保所的领导已被买通投诉也没用,镇里其他企业全部整改,但这几家企业没有整改。 |
临沂市 |
大气、水、其他 |
1.三家企业私自生产胶水的问题。经查,福马纸业与鸿福纸业为同一家企业即为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平川纸业即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越川纸业即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位于探沂工业园内,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 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生产均有环保备案手续,但均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胶水(三聚氰胺胶)生产无环评手续也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烘箱烘纸张排放甲醛污染大气,没有处理设备问题。三家企业烘纸生产线、三聚氰胺胶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也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3.污水乱排问题。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各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废水治理,现场检查时无生产废水排放。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印刷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 4.平传纸业花了200万买的环评手续,镇里领导帮忙给办理的,并称环保所的领导已被买通投诉也没用。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环评手续,不存在花200万买手续的问题。 5.镇里其他企业全部整改,但这几家企业没有整改。该问题不属实,我县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一视同仁,进行相应的处罚。在2016年对以上三家企业开展过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6年6月20日,县环保局对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胶生产线及新建的一条TB系列卧式浸渍纸干燥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86号),2016年6月30日,对其印刷生产线及其浸渍烘干生产线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100号),2016年7月7日,对其年产2200万张浸渍纸生产线项目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109号)。2016年5月4日,县环保局对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张三聚氰胺贴面纸及三聚氰胺胶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61号)。2016年4月5日,县环保局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张三聚氰胺贴面纸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25号),2016年6月21日,对其煤渣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进行了处罚(费环罚字〔2016〕87号)。针对8月21日下午信访案件查处中三家企业存在的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再次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三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整改。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
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私自建设胶水项目(三聚氰胺胶)无环评手续问题,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费环罚告字〔2017〕290号),拟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7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安监局对该三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三聚氰胺生产线停止生产。 |
诫勉谈话1人 |
7 |
1140 |
临沂市兰陵县芦柞镇小卞庄村村北边有一个养猪场,负责人名字叫朱某某,当地镇党委书记保护他,养猪场粪便没有处理就排到村北边的沟里,把沟都堵了;村委大队院东边的养鸡场,村里学校对面的养鸡场,村东南方向与长城镇交界处有的养鸭场,村南边的养鸭场都没有环保设施,味道很大。 |
临沂市 |
大气、水 |
1.反映“芦柞镇小卞庄村村北朱某某养猪场粪便没有处理就排到村北边的沟里并把沟堵了”的问题。 经查,该养猪场户主为朱某某,紧邻村北水沟。占地3.1亩,猪舍25间,养猪185头,养殖场西建有1个沉淀池,无环保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粪便流入沉淀池,汛期雨水较大,存在污水外溢至沟内现象。 2.反映“芦柞镇党委书记保护朱某某”的问题。 该养殖场建于2014年春,芦柞镇现任党委书记张某于2016年12月到任。现场询问朱某某,均对保护其养殖场问题进行否认,芦柞镇党委书记张某也予以否认,不存在芦柞镇党委书记保护朱某某的问题。 3.反映“村里其他养殖场无环保设施,味道很大”的问题。 (1)村委大院东边的养鸡场,户主栗某某,现存栏蛋鸡约3000只。储粪场在养殖棚东,无环保设施,存在污水外排现象,气味大。 (2)学校对面的养鸡场,户主为朱某某,占地0.9亩,可存栏3000只,已停养,无环保设施。 (3)村东南方向与长城镇交界处有1个养鸭场,户主为孟某某,占地3.06亩,2个养殖棚,可存栏10000只,南端建有沉淀池1个,已停养,无环保设施。 (4)村南有2家养鸭场,其中,1个养鸭棚户主为孟某某,养鸭约6000只,建有沉淀池1个,无环保设施,存在粪污外排现象,气味大。另1个养鸭棚户主为许某某,养鸭约4000只,建有1个沉淀池,无环保设施,存在粪污外排现象,气味大。 反映的6处养殖场都位于禁养区,无环保等手续。 |
是 |
关停取缔 |
1.反映的6家养殖场存栏畜禽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2.芦柞镇政府已制定治理方案,辖区内加强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养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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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48 |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胡阳村学校的北边有一个鸭棚气味很大,一下雨就抽鸭粪,平时刮风气味很大,反映多次效果不明显。 |
临沂市 |
大气 |
1.费县胡阳镇胡阳村学校的北边有一个鸭棚的问题。李某甲养鸭户,2个鸭棚,存栏肉鸭9000只,有10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环保手续;李某乙养鸭户,1个鸭棚,存栏肉鸭5000只,有5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环保手续。 2.气味很大,一下雨就抽鸭粪,平时刮风气味很大的问题。鸭棚内气味很大,家中发现抽粪设备。 3.反映多次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胡阳镇政府多次下达停养通知书,但效果不明显。 |
是 |
关停取缔、问责 |
1.养鸭户李某甲、李某乙已于 8月21日晚将肉鸭清栏,8月22日凌晨鸭棚拆除完毕。 2.对李某甲、李某乙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李某某、李某某分别罚款人民币2万元。 |
诫勉谈话1人 |
9 |
1150 |
临沂市兰山区和罗庄区政府不敢担当,在督察组来山东期间,让辖区内企业全部停产,不去企业里面查看,直接就是看停工没停工,把环保问题掩盖了,存在工作作风问题。举报人认为解决环保问题在基层存在短视,无法根治环境问题,正常能改进的企业应该正常生产,帮助它改进。 |
临沂市 |
其他 |
关于兰山区情况: 1.兰山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前,召开的环保方面会议、制定下发的文件通知进行梳理,没有发现让区内企业全部停产内容和要求。 2.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后,兰山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及时转发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过各种形式安排部署,坚决避免问题整改简单“一刀切”,不留“后遗症”。特别是近期对于群众信访举报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问责扎实有效。 3.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1150)后,兰山区政府于8月21日晚召开专题会议,梳理10多天以来的信访举报及办理情况,并针对省市文件通知精神的落实,进一步作出部署。兰山区根据反映的情况,进一步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分行业、分类型、分情况,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对于严重污染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到位;对于有相关手续而又存在个别问题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治理到位,绝不能简单一关了之;对于没有相关手续的非典型污染企业,限期整改安全、环保等问题,做到达标排放,并尽快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畜禽养殖、家庭小型加工点、群众生活急需的小型经营项目,既要及时回应部分群众的合理环保诉求,也要兼顾广大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到以人为本、亲民执法、稳妥处理。 关于罗庄区情况: 1.关于“罗庄区政府不敢担当,在督察组来山东期间,让辖区内企业全部停产,不去企业里面查看,直接就是看停工没停工,把环保问题掩盖了,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问题。罗庄区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持续开展了大气染防治和水流域治理系列环境保护行动。2017年,制定了《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集中开展了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攻坚行动中,按照时间节点,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同时,及时进行督导核实,严格落实企业停产治理主体责任,加快企业整改进度。工作过程中,未发现掩盖环保问题等工作作风问题。 2.关于“举报人认为解决环保问题在基层存在短视,无法根治环境问题,正常能改进的企业应该正常生产,帮助它改进”的问题。在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上,罗庄区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近日又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大排查、快整治、转动能”活动,将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决关停淘汰工艺落后、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肃清市场,支持合法企业正常生产。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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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59 |
临沂市莒南县十泉路中段与G9路交叉口华泉苑小区东沿街,“王记烧烤”用鼓风机将油烟排到地下污水管道,从下水道返出油烟味。 |
临沂市 |
油烟 |
1.基本情况。王记烧烤店原位于莒南县十泉路东段北侧,2017年4月搬迁至十泉路中段与G9路交叉口华泉苑小区东沿街,总面积217平方米,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发证日期2014年12月23日)健康证(发证时间2016年9月5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13年6月28日)。 2.用鼓风机将油烟排到地下污水管道情况。该店于2017年4月投资5万元铺设了地下油烟排放管道,私自接入县城地下污水管网,并投资1万元安装了一台低空排放式油烟净化器,该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检测净化效率达到93.6%,经过净化后的油烟通过鼓风机排到地下污水管道。 3.从下水道返出油烟味情况。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对油烟排放管道连接的地下污水管道口进行了检查,有轻微油烟气味。 |
是 |
责令改正 |
该店主动停业整改,在县城管局的监督下自行拆除鼓风机,封堵油烟排放管道,停止油烟排入下水管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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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67 |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办事处有一家“双福建陶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晚上污水偷排入厂区周围水沟里,环保手续不齐全。要求企业搬迁。 |
临沂市 |
噪声、水、其他 |
1.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 临沂双福建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某某,实际控制人为王某某,主要生产销售墙地砖。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除厂区西侧路对面有部分商业网点以外,其余三面为工厂、农田和沟渠河道,2017年8月21日,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 2.关于“晚上污水偷排入厂区周围水沟里”的问题。经调查,紧靠厂西门北侧和厂区西北角各设有1处生活废水排水口,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外墙西侧沟渠,现场提取2处排水口水样各1份;厂区东北角另有1处雨水排水口,经厂区外沟渠排入河道,现场提取排水口水样1份。经监测,3处排水口COD、氨氮、PH值均不超标。 3.关于“环保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于2015年9月报批年产900万平方米墙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021号);于2016年4月22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关于临沂双福建陶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墙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备案意见》(临罗环发〔2016〕23号),不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4.关于“要求企业搬迁”的问题。罗庄区将结合建陶产业转型升级,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陶企业退城进园,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5.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该企业厂区内雨水收集及生活污水排放不够规范。 |
是 |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
1.责令该企业立即封堵生活污水排放口,规范厂区内雨水收集管网。 2.对该企业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3.对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密检查频次,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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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71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沙旦子村北,有一家小型露天洗煤厂,污水外排、扬尘及噪声扰民,有营业执照。检查时,镇里提前通知,暂停生产。2017年5月,洗煤厂老板再次征用村民口粮田,建设工厂大棚。举报人要求取缔。 |
临沂市 |
噪声、水、扬尘、其他 |
1.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沙旦子村北,有一家露天洗煤厂,污水外排、扬尘及噪声扰民,有营业执照”问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露天洗煤厂位于册山街道沙旦子村北,无营业执照。该厂东、西、北侧为农田,南侧为原五寺庄煤矿废弃的家属院,周围无居民,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现场调查时,发现墙外排水沟有污水外排的痕迹。地面有部分煤炭粉末,存在扬尘现象。 2.关于“检查时,镇里提前通知,暂停生产”的问题。 2017年8月22日,调查人员询问街道经贸委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二人均证明不存在检查时镇里提前通知暂停生产的问题。 3.关于“2017年5月,洗煤厂老板再次征用村民口粮田,建设工厂大棚”的问题。 经查,该厂老板于2017年1月起,分别与本村村民刘某某等31人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共流转土地20.367亩用于种植农作物,位于厂区西侧,并未建大棚,目前种植的是玉米和谷子。 |
是 |
关停取缔 |
1.8月21日,册山街道组织人员对洗煤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2.责令册山街道将该厂流转的土地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一旦发现建设大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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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73 |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村东南角,有一家无手续的大型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产生刺鼻气味。 |
临沂市 |
大气、垃圾 |
1.反映“该养猪场无手续”的问题。该养猪场位于禁养区,无环保等手续。经查,该养猪场负责人为张某某,占地约5亩,有6个养殖棚,棚体面积约1900平方米,建有沼气池3个,容量约360立方米,存栏母猪99头、仔猪646头、育肥猪268头。 2.反映“粪便随意堆放,产生刺鼻气味”的问题。该养猪场周边没有排污口,产生的污水粪便经自动刮粪机刮出后流入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于附近居民做饭、照明,未发现粪便随意堆放情况。由于生猪养殖数量多,气味较大。 |
是 |
关停取缔 |
1.该养殖场存栏生猪已全部出售,料槽、产床等设备382台已全部拆除完毕。 2.由于养殖户自愿转产种植蘑菇,不再对养殖棚进行拆除,并已写出保证书,由新兴镇政府进行日常巡查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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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82 |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沃尔沃路与山建路交汇处,有一家“美林橡胶厂”,常年排污,排臭气,产生噪音。因老板为当地劳动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为亲戚,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未予解决。 |
临沂市 |
大气、噪声 |
1.关于“常年排污,排臭气,产生噪音”问题。举报人反映的“美林橡胶厂”全称为山东美林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公司),法人代表刘某,2006年2月17日成立,占地29亩,环评手续齐全。2011年4月15日,美林公司将产权、经营权等一并转让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亮维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维公司),并于8月9日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变更至亮维公司名下,该公司主要利用废旧轮胎生产再生胶,包括废旧轮胎破碎工序和再生(脱硫)、精炼工序。2017年1月7日,亮维公司在化工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中总评价为差。2017年7月7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对其依法实施停产整顿。 现场查看,生产设备有粗碎机4台、细碎机4套、卧式反应罐(容积为6m3)2个、再生胶生产线(开炼、提炼、精炼)4条,日产再生胶10吨左右。主要夜间生产。2015年上半年,该企业按照区环保分局的要求在再生(脱硫)、精炼工序配套了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场查验时,未能提供活性炭更换记录。再生(脱硫)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勘验未发现工业废水排放口,对循环冷却水取样监测。 臭气主要来源为再生、精炼工序产生的刺鼻性气味。 噪声主要来源为粗碎及细碎工序产生的噪音。该厂周边1000米无自然村,8月23日23时,区环保分局对企业周边18名群众进行随机走访调查并填写了调查问卷。有15人表示夜间未听到过该企业生产时的噪音、未闻到过橡胶类异味,有1人反映可闻到类似烧垃圾的气味,1人反映2月前有闻到异味,1人反映有橡胶类异味。 2.关于“老板为当地劳动局副局长,与派出所所长为亲戚”问题。 该公司法人刘林的父亲刘某某1995年4月至2014年11月在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退休时为科员,未担任过劳动局副局长职务。经调查,刘某、刘某某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劳动)部门相关领导无亲属关系。经核实,梅家埠街道派出所所长及两名副所长与该公司法人无亲戚关系。 3.关于“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未予解决”问题。 经调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录,2016年以来,先后3次受理反映该厂环境问题,区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检查后,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该信访进行了回复,但未按照工作流程填写相关记录,此后未收到过关于该厂的热线记录。 |
是 |
关停取缔、问责 |
1.8月21日下午,梅家埠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并调配运输车辆对该公司生产原料和产品进行清理;8月23日下午,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生产设施进行拆除;目前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 2.企业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进行了规范化处置。 3.对亮维公司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 |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
15 |
1187 |
临沂市兰陵县:1.大仲村镇下流井村村西,有一家“优盈轻钙”石子厂,无审批手续,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督察组来后,将设备藏在厂边草丛中,大量石头未清理,要求清理所有生产设备及原料。2.层山镇东面,省道路边,有一家生产硫酸、强碱的工厂,无环保手续。3.卞庄镇很多鸭棚未清理,每晚十点多将鸭粪排放附近的沟里,臭味难闻。 |
临沂市 |
大气、噪声、垃圾、其他 |
1.反映“大仲村镇下流井村村西,有一家‘优盈轻钙’石子厂,无审批手续,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督察组来后,将设备藏在厂边草丛中,大量石头未清理,要求清理所有生产设备及原料”问题。经查,该企业实为山东佑盈纳米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超微细碳酸钙产品(一期)项目,工艺流程主要是将外购粉碎后的石灰石和无烟煤在石灰窑内煅烧、消化、碳化、脱水干燥等高新技术加工后制得超细化的碳酸钙粒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手续齐全,其石子厂项目为私自建设的违规石子加工项目,无环评手续。该石子加工项目在加工时存在粉尘、噪声污染。2017年8月16日,兰陵县大仲村镇政府已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原则进行拆除,但因设备体积大,运输困难,暂时存放于距厂区1500米远未耕种的闲置地上,并已进行切割。因该企业采石行为涉嫌违法,兰陵县国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石块进行了测量,按程序将案件移送兰陵县公安局处理,石块作为证据在现场保留。 2.反映“层山镇东面,省道路边,有一家生产硫酸、强碱的工厂,无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查,该工厂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山东村东侧(层山镇2011年并入庄坞镇),紧邻省道苍郯线,无生产经营和环保等手续,业主为张某某。2017年7月8日,兰陵县庄坞镇政府对该工厂进行了查处,现场发现正在安装的压力罐等生产设备和7桶不明液体,现场装卸工人解释液体是生产原料聚醚多元醇,不是危险化学品。镇政府当场制止建设行为,要求业主立即对设备自行清理。该液体由层山派出所转移到庄坞镇层山山后村村委院内进行封存,鉴定后进行处置。7月11日,兰陵县庄坞镇政府联合兰陵县环保局复核时,现场设备已拆除完毕。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厂房及院内存有生产设备、原料、产品等物品。 3.反映“卞庄镇很多鸭棚未清理,每晚十点多将鸭粪排放附近的沟里,臭味难闻”的问题。兰陵县卞庄街道对辖区重新摸排共7家养鸭场,12个养鸭棚。其中4家养鸭场于2017年7月前停养,正准备转产。在养的3家,分别为北小庄村郭某某、北小庄村季某某、小城东村张某养鸭场,共5个养鸭棚,养鸭约17500只,全部位于禁养区,无环评等手续,都各有1个简易沉淀池,无覆盖,附近水沟中都有鸭粪,臭味难闻。 |
是 |
关停取缔 |
1.兰陵县大仲村镇政府加强对佑盈轻钙厂区的巡查,确保其依法依规建设、生产,对暂存的废弃设备已于8月24日前处置完毕。 2.兰陵县庄坞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3.兰陵县卞庄街道3家养鸭场内鸭苗现已全部出栏停养,棚内所有养殖设施已拆除完毕,沟内鸭粪已全部清理完毕。兰陵县卞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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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02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镇东二村,有一家塑料颗粒作坊,排放废气,冒黑烟、噪声扰民。村里已对其停电,现又自行恢复生产。要求取缔,彻底清理干净。 |
临沂市 |
大气、噪声 |
1.反映排放废气,冒黑烟、噪声扰民问题。信访举报的塑料颗粒作坊为临沂铜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东二村,法人代表王某某。该公司以塑料泡沫为原料,加热熔化生产塑料颗粒。 2017年6月20日,相公街道办事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的通知》(临东大气发〔2017〕1号)要求,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塑料热熔工序未配建治污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当即实施断电。8月21日,经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迹象,未发现排放废气、冒黑烟、噪声扰民现象。 2.反映村里已对其停电,现又自行恢复生产问题。2017年6月20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电表进行拆除实施断电。8月21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恢复生产现象。 |
是 |
关停取缔 |
2017年8月22日,河东区组织人员对临沂铜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物料、设备进行清除,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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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819-106 |
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前银厂东村村东有家石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排放大量噪音、粉尘、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水、噪声、扬尘、其他 |
1.反映“无环保手续”的问题。经查,该石材加工厂业主为宋某某,无生产经营及环评等手续。2017年5月20日,兰陵县车辋镇政府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清理设备物料,并对其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8月21日现场核查时该厂生产设备已生锈,无生产迹象,厂内存有部分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2.反映“排放噪音、粉尘、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该厂在关停前生产时确实存在排放噪音、粉尘、废水,污染环境的情况。现该厂已停产三个月,已不存在噪音、扬尘污染。现场发现两处废水坑,坑内存有前期生产时切割机冷却水及雨水,无外排。 |
是 |
关停取缔 |
1.兰陵县车辋镇政府已组织人员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彻底拆除了剩余设备,正在清理转移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确保于8月26日前清理完毕。 2.兰陵县车辋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散乱污违法生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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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819-115 |
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西筵宾村集市设在河岸边上,距离学校很近,声音嘈杂,打扰学生学习,每逢赶集,牛粪牛尿成河,垃圾成堆,都往河道里倒,污染地下水质。镇领导罔顾民意,不作为。 |
临沂市 |
噪声、垃圾、水 其他 |
1.集市基本情况。据集前村村碑记载,筵宾镇集市于明朝弘治年间就已存在,位于筵宾镇大桥西侧,占地30亩,南起筵宾河北岸,北至文苑路。农历每月4日9日为集市,3日、8日为牛市。 2.距离学校很近情况。筵宾中学前身为莒南县第十八中学(筵宾公社),始建于1958年,历经几次改建扩建,目前占地97亩,现有在校生700余人。集市与学校一路之隔,距校门约20米,距教学楼约110米。 3.声音嘈杂,打扰学生学习情况。集市一般上午开市,开市之后声音嘈杂,对学生学习有一定影响。 4.每逢赶集,牛粪牛尿成河,垃圾成堆情况。牛市交易时间为凌晨1点左右到早晨6点左右,牛市规模基本保持在500头左右。其中,90%的交易由大户在货车上完成,10%的交易由散户在地面上完成,产生少许牛粪牛尿。牛市承包人专门安排2名保洁人员对牛市垃圾进行清理,闭市一小时内就能把牛粪牛尿等垃圾清理干净。 5.都往河道里倒情况。集市每次产生的垃圾主要以废弃塑料袋、蔬菜叶等为主,对此筵宾镇环卫所专门安排6名环卫工人,对集市产生的垃圾清理转运至筵宾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统一处理。经现场检查,河道内只有水草,未发现塑料袋等垃圾。 6.污染地下水质情况。8月21日和22日,县疾控中心在集市内的一处水井和集市外筵宾镇大桥东侧一处居民家中水井取水样,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样各检测22项,检测结果表明:2处取样点检测结果接近,除总硬度(集市内水样总硬度超标0.1倍、集市外居民家中井水水样未超标)、硝酸盐(集市内水样超标1.0倍、集市外居民家中井水水样超标1.2倍)超标外,氨氮等其它19项指标均未超标。硝酸盐超标与莒南县域土壤和岩石的成分有关。该集市畜禽粪便未污染地下水。 7.镇领导罔顾民意,不作为情况。2017年5月12日至6月14日,市民通过12345热线先后反映市场有噪音、有垃圾等问题13次,筵宾镇针对工单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环卫所、工商所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于6月21日邀请县热线办督导组现场督导。其中2次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其他11次均联系不上当事人。镇党委政府考虑到集市对学校的影响,分别于2016年12月19日、2017年3月20日和6月19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集市管理的问题。通过发放154份问卷调查,大多数居民不同意对集市进行搬迁。 |
是 |
责令改正 |
1.9月20日前,在学校和集市之间设隔音墙,确保噪声级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音设计GB50118有关规定限值。 2.镇政府成立由工商所、城管执法队、动检所、环卫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线,加大对集市和牛市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完善集市垃圾收集设施,分区域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督促牛市承包人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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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819-121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有家“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酸化油(或者是地沟油),生产时有刺鼻气味,地下水受到污染,向镇领导反映杳无音信。 |
临沂市 |
水 大气 其他 |
1.该公司工业用酸化油项目于2012年9月经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主要以皂胶、植物油渣为原料,年产1.5万吨工业用酸化油。该公司生物有机肥料项目于2015年经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5〕212号)。 2.关于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情况。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总硬度指标,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0.32倍,与地质有关,未受到工业污染。 3.关于生产时有刺激性气味的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的原料池、原料库、加工罐、离盐车间、废水收集池等存在密闭不完全,有机性挥发物治理设施不健全,有刺激性气味。 4.关于向镇领导反映杳无音信的情况。经落实,自2016年以来, 方城镇镇领导未接到个人反映该企业情况。2017年8月21日,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单的同时,市12345也转来反映该问题的工单,我们迅速进行了调查落实,目前已办结。 |
是 |
立案处罚 |
依法对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5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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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819-98 |
临沂市平邑县、兰山区、罗庄区、蒙阴县、滕州市及济宁市泗水县有很多家棉纺厂,使用再生棉制造棉纱。再生棉加工过程中每洗一吨布料产生4-5吨废水,仅平邑县每年就产生污水50多万吨,洗布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投诉人建议不但要全面取缔再生棉加工点,也要清理生产中使用再生棉的棉纺厂。 |
临沂市 |
水 |
1.有很多家棉纺厂,使用再生棉制造棉纱问题。经兰山区、罗庄区、平邑县、蒙阴县排查,兰山区、罗庄区、蒙阴县未发现再生棉加工厂,平邑县排查出55家。 经查,平邑县共有两类再生棉加工使用企业,所用再生棉原料全部外购。一类是外购再生棉生产纤维的企业,目前共排查出34家,均属“散乱污”企业,截止2017年8月20日上述企业均已关停;另一类是利用再生纤维、化纤纺纱的棉纺厂,目前共排查出21家,其中14家环评手续齐全,6家无环评手续,1家(平邑县金丰手套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全,存在扩建生产线未报批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 2.再生棉加工过程中每洗一吨布料产生4-5吨废水,仅平邑县就每年产生废水50多万吨,洗布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问题。经全面排查,平邑县辖区内没有再生棉漂洗加工企业,没有洗布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现象。 3.不但要全面取缔再生棉加工点,也要清理生产中使用再生棉的棉纺厂问题。经全面排查,平邑县辖区内没有再生棉漂洗加工点。生产中使用再生棉的棉纺厂,属于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属国家鼓励类。 |
是 |
立案处罚、问责 |
1.拟对6家无环评手续的棉纺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立案处罚。 2.对平邑金丰手套制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平邑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年8月19日对其立案处罚,并于8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平环罚听告字【2017】125号),作出罚款处罚。 3.今后平邑县将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漂洗再生棉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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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820-101 |
临沂市临沭县有十几家杀鸡、杀猪场,血水未经处理直排,臭气熏天。县环保局对此不管不问,厂子老板说他们有钱,不怕告,礼都送到了。县环保局还为他们办理环评,只收取最低费用。 |
临沂市 |
水 大气 其他 |
1.临沂市临沭县有十几家杀鸡、杀猪场。经调查,临沭县辖区内共有杀鸡企业1家,杀猪企业7家。杀鸡企业为山东盛合食品有限公司。杀猪企业分别为: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东兴肉类加工厂、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临沂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8家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 2.血水未经处理直排,臭气熏天。现场调查,8家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部分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其中5家企业正在生产,3家企业未生产。 ①山东盛合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正在生产。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牛腿沟污水处理厂。 ②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现场检查,正在生产。3家企业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COD在线监测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牛腿沟污水处理厂。 ③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正在生产。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进入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 ④临沭县东兴肉类加工厂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COD在线监测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牛腿沟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未生产。 ⑤临沂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现场检查,未生产。 ⑥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COD、氨氮在线监测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公司自建的氧化塘,灌溉周边果园,不外排。现场检查,未生产。 针对反映臭气熏天问题,县环保局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5家生产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3家未生产企业,厂界无明显气味。 3.县环保局对此不管不问,厂子老板说他们有钱,不怕告,礼都送到了。县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上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也未接到过关于上述企业的环境问题投诉。 4.县环保局还为他们办理环评,只收取最低费用。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环评审批是环保部门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县环保局在审批过程中未收取过费用。 5.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东兴肉类加工厂4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未与环保部门在线平台联网。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和临沂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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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临沭县环保局要求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 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临沭县东兴肉类加工厂4家企业在线监测设施15天内与环保部门在线平台联网。要求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和临沂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15天内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在线平台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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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820-127 |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泉口村村主任在地里挖沙、挖土卖。 |
临沂市 |
生态 |
李官镇泉口村无沙源,通过实地排查、无人机巡查,对泉口村辖区和沂河沿线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挖沙、挖土矿坑。对村主任进行了询问、调查,无挖沙挖土设备,走访群众、座谈了解,未发现其存在挖沙挖土、卖沙卖土问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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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820-36 |
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陆家庄村“新航生气蛋白质厂”和“新航食品厂”排放大量污水 刺鼻异味气体。 |
临沂市 |
水、大气 |
1.关于“新航生气蛋白质厂”排放污水、刺鼻异味气体问题:经查,“新航生气蛋白质厂”为临沂新航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其年产2万吨羽毛粉加工项目,2015年9月份建成投产,环评审批手续完善,2017年通过了验收(沂环验[2017]27号)。2015年以来,沂南县环保局将该公司列入《沂南县异味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中重点整治名单,2015年、2016年该公司两次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配套建设了冷凝器、喷淋洗剂塔、冷却塔、旋风除尘器、光解催化除味设施等治理设施,经山东君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达标。2017年,群众反映该公司异味污染周边环境,沂南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废气处理设施、消除异味,该公司新建设一套VOCs净化氧化电离一体机,该设备正在调试运行,投入运行后可以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建有100m³/d污水处理设施,公司日产生废水20m³。 8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是检查发现原料库密闭措施不到位,原料(鸡毛)车间及上料口未建设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有异味。污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COD82.9mg/L、氨氮541 mg/L,分别超标0.658倍、107.2倍。 2. 关于“新航食品厂”排放污水、刺鼻异味气体问题:经查,“新航食品厂”为临沂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其年屠宰肉鸭1500万只加工项目有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沂环验[2016]3号)。①公司建设了1200立方/日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县环保局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外排废水达标。②经查,该公司挂鸭台产生的恶臭气体未有效处理,有异味。 |
是 |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
1.对临沂新航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原料库密闭措施不到位、原料车间及上料口未建设恶臭气体处理设施的行为,拟立案处罚3万元。对该公司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沂南县环保局拟立案处罚3190元。 2.对临沂新航食品有限公司挂鸭台产生的恶臭气体未有效处理,无组织排放异味气体行为,沂南县环保局拟立案处罚2万元。 目前,临沂新航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和临沂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分别于8月24日和9月10日前整改完成。目前,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照问题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
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行政记 过1人 |
24 |
820-73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华鑫社区有家“朱某某板材加工场”,距离小学很近,噪声很大,使用的胶味气味很大。杜庄村杜某某有家养鸡场距离居民区很近,臭气熏天,污染很大,多次举报都无果。李某某的家具厂距离居民区近,无任何手续,噪声大,油漆味熏天,粉尘飞扬。 |
临沂市 |
噪声 大气 其他 |
1.经调查,反映的板材加工场实际是朱某某旋皮厂,1998年7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在密闭厂房内旋切木片,其旋切设施距枣园镇庙后小学约200米,生产过程不使用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2.杜庄村杜某某有家养鸡场距离居民区很近,臭味熏天,污染很大,多次举报无果情况。经调查,该养鸡场紧邻居民区,未办理相关手续,位于禁养区内,养殖过程中利用托盘对鸡粪进行收集,枣园镇前期接到举报,于2017年8月16日对其进行了清理,现场检查时已无存栏肉鸡,但有残留异味。 3.经调查,反映的“李某某的家具厂”经营人为郝某,租用李某某厂房,该厂位于杜庄村,距离居民区约30米,2006年3月建成,未经环保审批;割锯等工序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刷漆过程中挥发有机废气;配套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积尘。 |
是 |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
1.责令旋皮厂拆除生产设施。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金4万元整。 2.责令杜某某养殖场业主落实有效措施,消除异味。 3.郝某家具厂无环保手续,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金4万元整。 |
诫勉谈话2人 |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十批信访件共计24件(来电16件、来信8件)。截至8月30日,已办结24件,现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