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临沂市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2017-09-17 19:57   审核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第二十八批)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八批信访件共计51件(来电23件、来信28件)。截至9月17日,已办结51件,现予以公开。

已办结51件案件中属实38件,不属实13件。

2017年9月17日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临沂市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3516

    临沂市郯城县花园乡西宋庄村村西路南有家商混站,无环评手续,废渣乱堆乱放,粉尘污染严重。

临沂市

大气、固废、其他

    1.该商砼站为郯城鑫旗水泥制品厂,业主冯某某,从事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现场无废渣,有黄沙、石子,未覆盖,地面未硬化、绿化,无防尘抑尘措施。该商砼站已停产,故未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监测。
    2.该商砼站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花园乡政府已于9月9日对该商砼站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

3527

    前期反映“临沂市罗庄区化武路与湖西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走到头,丽美特家具有限公司,油漆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受理编号1415),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实木家具存在喷漆工序,公示结果未提及。2.环评手续未公示。3.厂房属违章建筑,公示结果未提及。4.该公司未停产,公示显示已停产。5.当地政府包庇该企业。要求重新处理。

临沂市

其他

    1.该公司主要组装穿衣镜、梳妆镜、鞋镜、卫浴镜,生产工艺不涉及油漆,无喷漆工序。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编号1415.823-171.3075三个信访问题办理报告中均已作出说明。
    2.该公司于2014年7月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14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未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进行信息公示。
    3.该公司使用地块位于三岗店子村工业集聚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于2014年12月租赁使用。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编号1415.823-171.3075三个信访问题交办单中均未反映违章建筑问题,因此未予公示。
    4.该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因除尘设施检修停产,9月4日恢复生产。“公示显示已停产”是指该公司检修自行停产行为。
    5.在前三次转办单办理过程中,罗庄区均立即组织调查,按照“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上报,不存在包庇企业行为。

3

3531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丘上村西北角丘鼓墩南,彭某忠的养猪场、彭某坤的养兔厂、王某超的养猪场,距离银线河不足20米,污染水体。

临沂市

    1.平邑县地方镇丘上村实为邱上村,村民彭某某养猪场、彭某某养兔场、王某某养猪场均位于禁养区内,距离银线河100米。地方镇人民政府已分别于2017年8月9日、9月5日对上述3家养殖场下达了停养并限期拆除告知书。
    2.污染水体问题。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河流,污染水体现象。平邑县环保局对银线河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IV类控制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

    3家养殖场已于2017年9月9日拆除完毕。

4

3532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杜村村东,村委主任与开发商勾结,偷挖黄沙190亩,形成一大的污水坑,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市县政府反映未解决,要求处理相关责任人。

临沂市

水、生态、其他

    1.反映的“污水坑”实为尚岩镇杜村渔业养殖扶贫项目的5座养鱼池,占地面积73.1亩。该项目2017年3月经“尚岩镇杜村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选定项目”会议研究通过,有兰陵县扶贫委员会《关于尚岩镇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由尚岩镇政府组织实施,并于5月3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6月13日,山东华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后,进行开发建设。不存在“村委主任与开发商勾结”的行为。
    2.该处原为荒废的河沟和河滩,现场核查时已投放了部分鱼苗,目前因汛期停工。在建设养鱼池时,需向下挖取泥沙土,确实存在挖沙行为,但挖取的泥沙用于该项目自用。其中,泥沙和砂砾部分已经用于该项目环河路建设,部分堆积在养鱼池旁拟用于后期环河路及池塘边道路建设;细泥沙用于主河床两边护坡建设;沙土运至该村西北100米处贫瘠地和东南300米处水淹地用于改造土地。目前已改造约20亩贫瘠地、50亩水淹地。
    3.2017年以来,兰陵县共收到12次关于“杜村村东有人违规采沙卖沙、建设鱼塘”等问题的信访,尚岩镇政府将该项目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回复:“此处采沙建设鱼塘项目属于扶贫建设项目,采出的沙用于建设鱼塘、环河道路等设施,沙石不外卖”。

5

3534

    临沂市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内有家“鑫海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粉尘、噪音扰民。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反映的“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科技),位于莒南经济开发区,以红土镍矿为原料生产优质镍合金,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噪声排放。该公司年产8万吨优质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保厅于2007年9月批复,项目一期于2011年9月通过验收,二期于2012年8月通过验收。2012年该公司进行扩建,年产30万吨优质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8月由省环保厅批复,2015年3月17日通过验收。
    2.鑫海科技与莒南经济开发区刘家白龙汪村相邻,厂区内原料、产品运输车辆来往频繁,生产活动密集,正常生产活动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17年以来,鑫海科技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人工监督性监测数据以及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方面均无超标情况。县环保局于9月8日夜间对鑫海科技厂界外下风向设置两个取样点位,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数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对厂界四周夜间噪声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其他

    为解决企业生产活动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莒南经济开发区决定对刘家白龙汪村整村进行搬迁,目前安置楼1#-6#楼已经封顶,7#-13#楼和社区服务楼正在施工,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要求鑫海科技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噪音、粉尘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

3537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1.镇西侧的“祥盛砖厂”,占用耕地取土烧砖,手续不全,少批多建,破坏生态,排放烟尘,气味刺鼻。2.前左山村村支部委员宋某某、李某某的养猪场,污水排入村内水渠,污染地下水;粪便堆积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垃圾、生态、其他

    1.反映的“镇西侧的祥盛砖厂”为莒南县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盛建材),法定代表人为纪某某,位于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祥盛建材于2014年8月2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该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一期页岩烧结砖项目于2015年1月通过验收,二期页岩烧结砖项目于2017年3月通过验收。2.祥盛建材矿区占用地类为一般农田,已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祥盛建材委托编制了《莒南县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土地复垦方案》,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42万元。在开采过程中,因矿区开采挖损和矿产品存放压占,造成一定生态破坏。为恢复地质生态环境,祥盛建材签订了《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并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32.9386万元。
    该企业建设占地18.4亩,均为合法批复。其中,2008年8月经莒南政土字〔2008〕192号批复用地5600平方米(合8.4亩);2012年12月经鲁政土字〔2012〕1434号批复农转征6666.7平方米(合10亩),2013年8月经莒南政土字〔2013〕128号批复供地。
    该企业使用两烘两烧新式隧道窑,三条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三级脱硫除尘设施,烟气通过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正常生产时厂区区域内无刺鼻气味,存在轻微二氧化硫气味。8月18日,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673)后,县环保局现场对该公司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指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手续、比对报告完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有瞬时超标现象,日均值数据稳定达标。8月18日,祥盛建材向县环保局递交停产报告,自行停产,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前左山村位于岭泉镇驻地南500米处,反映的宋某某的养猪场,位于前左山村与后左山村交界处,属于限养区,所有人为前左山村支部委员宋某某,建有猪栏44个,配套沉淀池1座、粪场1处,现存栏育肥猪200头;没有雨污分流设施,沉淀池清理不及时,有污水外溢,流入村内小沟;产生的粪便堆积于养殖场外的粪场内,散发臭味。反映的李某某的养猪场,位于前左山村西300米处,属于限养区,所有人为前左山村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李某某,建有猪栏52个,配套三级沉淀池1座、沼气池2座、粪场1处,现存栏母猪9头、育肥猪181头,有雨污分流设施,该猪场粪便经堆积发酵、污水经三级沉淀后转运到自家农田和树林消纳利用,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猪场内有畜牧养殖气味。
    2017年9月8日,县疫控中心到宋某某家猪场和该村村民宋某家取井水检测,除宋某家井水因当地土壤和岩石成分影响,总硬度超标0.49倍外,其余符合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Ⅲ类标准。
    两个猪场都位于限养区内,宋某某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应该改造提升;李某某猪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两个猪场均无需取缔。
    3.举报人2017年9月5日拨打12345热线反映李某某养殖污染问题。县热线办收到承办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工单转至岭泉镇政府。岭泉镇政府按规定现场检查后,认定李某某养猪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不存污水外排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无异议。

责令改正

    宋某某已将外溢至村内小沟内的污水和粪场内的猪粪清理干净,已建设粪场、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

7

3541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中心大街北头西侧,有家张某某的煤场,排放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煤场为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村村民张某某煤场,2017年8月经市、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验收通过,并批准保留,不在取缔范围内。该煤场分拣工作在棚内进行,现场未发现排放粉尘现象。
    2.举报人分别于2017年8月9日、8月16日、9月3日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该煤场“有扬尘污染,要求取缔”等问题。册山街道办事处均及时处理,要求该煤场规范化经营,杜绝环境污染行为发生;3次答复均未联系到当事人。

8

3542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岳庄水库东头:1.一饭店属于违章建筑,排放污水污染水源。2.山楂糕厂将污水排入渗井,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1.反映的违章建筑为地方镇东石井村民高某某自建住房,不是饭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违法占地。2014年10月3日,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9月7日,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对高某某在原址扩建,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住宅已建成,但未入住,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排入水库现象。对岳庄水库取样监测,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2.反映的山楂糕厂为山东尹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从事果丹皮食品加工,为季节性生产(每年10月至次年1月)。2017年9月6日检查时,近期因白天工人忙于秋收,该公司存在夜间加班分装果丹皮食品的情况。该公司于2011年5月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环评手续中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清洗、打浆搅拌、刮片、烘烤、凉片。实际生产中只外购成品进行切片、分装,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少量车间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自家果园灌溉。该公司沉淀池位于厂区东南侧,现场未发现外排废水出口及排水痕迹,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渗井,污染地下水问题。平邑县检测中心已对该公司附近地下水井(80米)取样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 标准要求。

立案处罚

    2017年9月9日,对高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国土资罚告字[2017]36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平国土资罚听告字[2017]368号),限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33332.8元。

9

3543

    1.前期反映“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的问题(受理编号1132),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2.临沂市多家重污染企业未整改、未取缔。9月5日,临沂市各地环保局向无手续无环保设备的企业下达通知,称中央督察组即将撤离,可以恢复生产。
    3.多家企业关停后厂区内变电器上的封条日期截止到9月10日,举报人认为该行为是应付检查,要求进一步落实。
    4.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村东,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镇环保所建议企业将生产设备暂时转移,现在已重新安装,恢复生产。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信访第十批(受理编号1132)交办单处理结果的再回应,前期情况已办结。县安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已于8月20日开展调查处理,县安监局对3家企业三聚氰胺胶生产线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进行生产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县环保局对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及新增印刷生产线行为进行了处罚;对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以及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贮存及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3家企业均正在落实整改,不在关停取缔之列。
    2.对于日常检查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各类问题,均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不存在重污染企业未整改、未取缔问题。各县区均未下发“中央督察组即将撤离,可以恢复生产”等类似通知。
    3.经排查,除部分县区自中央督察组进驻后未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外,其余县区环保局针对查封扣押措施使用的封条,只有查封日期,并无截止到具体日期的内容,解除查封扣押均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实施,不存在封条截止日期至9月10日情形。
    4.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央环保督察1326号交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家公司。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发改备案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手续。2017年5月22日,开始调试机器;2017年8月19日,因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直接外排,兰陵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2017年8月23日,对其罚款5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顿,按照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并没有重新安装生产设备、恢复生产的现象。矿坑镇纪委分别对镇环保所所长王某某、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鲁某进行调查,未发现“镇环保所建议企业将生产设备暂时转移”的问题。

10

3545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鸡龙河旁),有人将80多车化工原料进行填埋,上覆石头掩盖,污染地下水。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未解决。

临沂市

水、固废、其他

    1.岭泉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局,组织对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的鸡龙河两岸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面积约12万平方米。重点检查了具备通车条件和乱石覆盖的区域,对3处可疑填埋点使用机械深挖检查,未发现填埋化工垃圾迹象。调查人员同时对土壤进行取样送检,送检土样为表面覆盖土下1.5米深度处所取填埋物与土壤混合物,检测重金属毒性及有机物毒理性等项目。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铅、镉、砷、汞等重金属未超标。
    2.县疾控中心随机选取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五户居民家井水(平均井深50米左右)进行取样检测,PH值、硫酸盐、氯化物以及重金属等23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Ⅳ类标准,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3.岭泉镇政府未接到过反映“填埋化工垃圾”的信访。

11

3547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1.耿庄村村支书家的养鸭场,废水直排河流,污染水源。2.岗子工作区新庄村的刘某某养猪场,猪粪倾倒入河流。3.坊前工作区有四处养鸭场未关停,领导包庇,要求清理。向兰陵镇政府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水、其他

    1.反映的耿庄村养鸭场业主为该村党支部书记耿某某,该养鸭场位于禁养区,占地近50亩,养鸭棚16个,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2017年5月已全部停养。9月8日,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河流现象。9月8日,兰陵县环保局对养殖场附近的井水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4项指标进行了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
    2.岗子工作区新庄村(实为泇西村)刘某养猪场位于该村村南,占地3.5亩,养猪棚2个,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场内设有沉淀池1个,定期进行清理,粪便作为其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土豆所用的肥料,不直接外排。
    3.坊前工作区共有8家养鸭户,其中王坊前村7家(5家位于禁养区,2家位于限养区),沈坊前村1家(位于禁养区)。
    4.9月8日,兰陵镇纪委对坊前工作区包片的镇党政组织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某和8家养鸭户分别进行了调查,不存在领导包庇行为。
    5.2017年9月5日,有群众到镇里反映王坊前村养鸭棚问题,兰陵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落实,截至9月8日,王坊前村7家养鸭户均已全部出栏停养,养殖设施已被拆除,不存在向兰陵镇政府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关停取缔、约谈

    1.耿庄村耿某某养鸭场、新庄村刘某养猪场、沈坊前村刘某养鸭场内部养殖设施已拆除,耿某某养鸭场、刘某养猪场已签订转产协议。
    2.2017年8月4日,兰陵镇政府对该8家养鸭户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养并自行拆除。9月8日,王坊前村7家养鸭户已全部停养,内部养殖设施已被拆除,养殖粪污已被清理完毕,并签订了转产协议;沈坊前村1家养鸭户的养殖设施正在被拆除。
    3.与受理编号3149号交办件并案处理,对兰陵镇政府、王坊前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2

3551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南京路和沭河路交汇处,“月澜锦程”小区的东北角,多处堆放了建筑垃圾,要求清理。

临沂市

垃圾

    临沂恒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月澜锦程小区的东北角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存在堆放建筑垃圾的现象。

责令改正

    市城市管理局向临沂恒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此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物业公司严格履行职责。

13

3573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昆明路和柳公路交汇处西150米路南的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气体储罐、液体储罐(异氰酸酯、聚醚、催化剂、硅油)安全距离不够,危废处理合同造假(原合作方不存在)。

临沂市

其他

    1.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欢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该公司气体储罐储存二甲醚和丙丁烷,属甲类罐区;液体储罐储存石蜡、聚醚多元醇和异氰酸酯,属丙类罐区,液体储罐内无催化剂和硅油。经实际测量,气体储罐与液体储罐之间安全距离为36.9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公司与最近居民区距离为1.3公里,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自2014年3月,居欢公司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天地”)每年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低于1吨,贮存在厂区危废库,未转移。2017年6月13日,经济区环保分局在检查时发现,青岛新天地因违规经营被山东省环保厅吊销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责令该公司立即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对其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2017年6月26日,居欢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将居欢公司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涂料等七种危废全部委托处置。
    3.中再生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是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建设的“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17年3月经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批复经营危险废物的范围包含居欢公司所产生的七种危险废物。

14

3594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三村西侧的葛某某钢材加工厂,酸洗污水直排地下,有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拆除。

临沂市

水、大气

    1.反映的“葛某某钢材加工厂”为山东兴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加工生产钢丝。
    2017年7月,该厂被区政府和黄山镇列入涉危险废物企业整改名单,当月被黄山镇责令停产。9月8日下午检查时发现,该厂还有部分废酸储存在罐体和酸洗池内,现场未发现酸洗污水直排现象,无刺鼻气味。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东侧12米、南侧12米、北侧100米处水井进行检测,PH值、六价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2017年7月16日和7月31日分别接到“12345”热线电话,举报该村和该厂存在酸洗的问题,黄山镇政府通过调查发现,该厂已停产并及时作了回复。该厂的酸洗工艺设备停产未拆除。

责令改正

    1.对黄山镇政府及木柞三村村委会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彻底,给予批评教育。
    2.责成黄山镇政府督促该厂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对废酸进行处理。
    3.责成黄山镇政府立即清理拆除残留酸洗设施。

15

3598

    临沂市罗庄区测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南,原久力化工院内西北角有一小型洗煤机,夜间作业,污水横流,散煤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建议取缔。

临沂市

水、固废、扬尘

    1.反映的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村村南原久力化工厂闲置院内的小型洗煤机,无经营手续,现场检查未生产,存有煤渣约3吨,并用篷布覆盖。
    2.册山街道于2017年8月3日、9月6日接到“12345”热线反映“院内存煤”问题,检查时未生产,存煤已清理,但仍有部分煤渣。

关停取缔

    册山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清理取缔。

16

3603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1.黑屯村村西凤凰大街路南,李某强、李某栋的五金加工厂,未批先建,污水直排水沟,夜间生产噪声扰民。2.马宅村王某某的五金加工厂,批建不一,污水直排,排放烟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水、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黑屯村工厂为河东区国栋五金工具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仅有电炉循环冷却水产生,无其他生产废水,产生一定噪声,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30日,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清理原料及设备。9月8日,该厂已达到“两断三清”。
    2.反映的马宅村工厂为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该厂主要工艺为钢板加工,无烟尘产生,在生产过程中仅有电炉循环冷却水产生,无其他生产废水。2017年8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严格按环评要求建设和生产,因未验先投,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该厂实施断电,并责令停产整改。9月8日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3.经调阅12345转办单,共接到举报2次。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国栋五金采取断电,督促全面清理措施;对东博五金采取断电、责令停产措施进行了查处。
    4.2017年9月8日,发现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2017年9月8日,河东环保分局对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17

3611

    临沂市兰陵县白泉村村南,胡某某的冷库,夜间生产,蒜米加工废水直排入沟里,临沂市环保局及当地12345未解决。

临沂市

水、其他

    1.反映的冷库主要贮存大蒜使用,不存在生产问题,夜间生产主要是指该冷库院内蒜米加工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有简易污水处理站,无环保等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备,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29日,神山镇政府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清除通知,8月2日,对该厂进行断电并清除部分设施,此后该厂未再生产。该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生物氧化工艺,经简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厂边的排水沟内。
    2.2017年8月30日,神山镇政府接到12345办理通知单后,立即进行检查未发现复产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1.神山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蒜米厂进行了彻底拆除,已清理完毕。
    2.对神山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8

3619

    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村西,沂水县第二水泥厂,无环评、未批先建,排放粉尘及噪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沂水县第二水泥厂位于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村西,现建有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2月份未经环保审批开工建设,2014年3月17日,沂水县环保局对其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沂环限改字〔2014〕第5020号),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014年8月,该厂取得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
    2.该项目产生粉尘环节主要有原辅料装卸、破碎及储存、球破磨、水泥磨、熟料库顶输送、成品水泥包装等,共建有24台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原料、产品进入封闭车间内,传送带进行了密闭处理,厂区内不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有轻微噪音。2017年9月8日,检测公司对该厂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四周5个点位及1个噪声敏感点进行了检测,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差值为0.270mg/m³,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标准要求;噪声5个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敏感点位符合《声噪声环境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3.今年以来,群众先后5次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反映该水泥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和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住户等问题,县环保局均及时依法查处。

其他

    1.沂水县环保局责令沂水县第二水泥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生产,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黄山铺镇党委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3.沂水县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9

3628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村北,鑫洋石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占用集体用地,破坏林木,盗采沙土。要求取缔,恢复生态。

临沂市

生态

    莒南县鑫洋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洋石材)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于2016年10月13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2017年3月15日,年产60万方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批复。2017年8月1日,因未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县国土局责令鑫洋石材停产整顿。
   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是剥离、挖掘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生态破坏。矿区现状地类无林地,原地貌为工矿用地、未利用地、耕地,剥离的土层用于老矿坑回填复垦。为恢复地质生态环境,该公司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和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20

3639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政府要求关停无环评的胶厂、板材厂,但柴卜庄村的林山木业、德顺板材厂未停产,要求关停。

临沂市

其他

    1.探沂镇政府为落实环保工作要求,对辖区企业中无环评手续、有环评未验收的、治污设施不完善的,要求停止生产,加快手续和治污设施的完善。
    2.林山木业为临沂林山木业有限公司,于9月5日恢复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三台热压机有余温,存在生产迹象,企业年产10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4年经县环保局批复,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要求,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正在安装。德顺板材厂为费县得顺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柴埠庄村,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厂区车间整理及环保设备安装,未生产。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编制完成,未获得审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临沂林山木业有限公司以逃避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4万元的罚款,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对费县得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万元。

21

3646

    前期反映“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振兴路中段明德花园小区内有一臭水沟,气味难闻。反映多次未解决。”的问题(受理编号1994),调查结果至今未公开。举报人对现场处理不满意,仅进行垃圾打捞,要求封闭河道。

临沂市

其他

    1.受理编号1994号转办单反映的臭水沟为县城内具有灌溉、泄洪功能的水渠,目前水渠内有流水,垃圾已清理,水渠附近已设置了围墙及严禁倾倒垃圾警示标志,禁止倾倒垃圾。再次核查,现场未见有垃圾倾倒,气味问题已基本解决。
    2.受理编号1994号转办单办理结果已于2017年9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网站、大众日报及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3.鉴于该水渠为县城主要防洪设施,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不得擅自填堵、篷盖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等有关规定,不能对其封盖。

22

3647

    临沂市蒙阴县旧寨镇镇政府西南方向的润泉管业,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入农田。

临沂市

大气、水

    1.“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润泉管业全称为蒙阴县润泉管业有限公司,位于蒙阴县旧寨乡北峪村,主要从事塑料供水管、排水管生产、销售。PVC管的切割是造成粉尘污染的主要原因,车间北侧有1台简易布袋除尘器。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污水直接排入农田”的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用水主要是产品的冷却用水,车间外侧建有冷却塔,生产废水经冷却塔后排入冷却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排查,公司周围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经走访,周边住户及附近桃园种植户亦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约谈、关停取缔、问责

    1.该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9月8日,旧寨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2.对旧寨乡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23

3648

    前期反映“临沂市兰山区夕苑小区西南组团西边的东方新天地施工现场,夜间施工(22点到第二天凌晨6点)噪声扰民,将近80分贝。曾向当地12345和很多部门投诉,未解决。”的问题(受理编号1422号),该工地在接受政府处理后,继续夜间施工。执法人员走后工地继续施工,噪声扰民。要求查处。

临沂市

其他

    2017年8月23日,兰山区接到关于东方新天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受理编号1422转办单,已责令天元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并由兰山区环保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但该施工工地未按照要求停止夜间施工,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兰山城管局对依法对临沂东方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工地未按照要求停止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处以罚款1万元整。
    2.加强巡查监控,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值守,发现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及时查处。

24

906-263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东宋窑村有家“临沂奔马商贸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直排废水、刺鼻废气,严重扰民。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1.临沂奔马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注塑、吸塑、吹塑加工销售,原料为聚丙烯颗粒,产品为苗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其他手续。
    2.注塑机器成型工艺需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没有配套建设收集处理设施。该企业生产时对周边群众有影响。目前该企业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未生产,故未进行有机废气排放监测。

关停取缔

    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已于9月9日清理现场原料、产品,并切断生产性用电,查封无法立即拆除的注塑设备,目前,注塑设备已拆除。

25

906-283

    临沂市费县大田庄乡大田水库旁边有人违规建设高档宾馆,该水库为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天蒙旅游景区,该项目破坏了生态环境,且威胁到了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怀疑违规审批,要求对相关部门追责。

临沂市

生态、水

    1.该反映问题已在2672号信访件中办理,并上报了处理结果。反映的水库为费县上冶水库,位于费县大田庄乡驻地,该水库旁的酒店由山东大田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6年11月建设完毕。上冶水库于2017年3月31日由费县人民政府划定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宾馆建设地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该酒店不属于天蒙旅游景区。
    2.费县天蒙湖度假中心酒店占地面积44亩,建筑占地5000m2,建筑面积18000 m2,其余为绿化和道路用地,无裸露地面。酒店现有103个床位,日均产生污水约20m3,配套建设了150m3/d的地埋式水处理设施,采用A/O/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通过管道排至上冶水库溢洪道以下50米的上冶河,未进入水库。不存在破坏水库生态环境及水质的问题。
    3.2015年5月13日,费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该度假中心进行依法审批,不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

其他

    责令酒店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6

906-286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有家“临沂汇融食品公司”,其排污口在工厂南院内,存在废气、废水污染;石屯村的“汇融养殖公司”,存在大气、水、粪便污染;小河口村段及汤头李官危桥西段存在破坏河流非法采沙的情况;李官工业园的“亿晨混凝土”、朱七路西的“昆仑混凝土”,非法采沙、采石、占地,存在水、大气污染。

临沂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1.反映的临沂汇融食品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在厂区南侧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李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在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经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2017年9月8日,对该企业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该企业采用天然气锅炉实施供热。生猪静养区有少量屠宰废弃物渗出泄漏,产生异味。
    2.反映的汇融养殖公司名为山东汇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李官镇石屯村,属于适养区。该养殖场建设规范有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健全,2016年被评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采用科学的饲养管理模式,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养殖废弃物处理及时。产生的粪水通过干湿分离机,把猪粪和猪尿分离后进行发酵,并与当地的种植合作社签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消纳协议,作为有机肥使用。分离后产生的废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来发电,剩余沼液经逐级过滤、沉淀和好氧等生物处理后,回用于冲刷猪圈、养藕等。
    3.反映的小河口村段为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项目,不存在破坏河流及非法采沙现象;汤头李官危桥西段为临沂沂河河滩地整治提升工程,由于工程需要,临时将原滩涂河沙集中堆放,没有外运现象,待基础工程完成后将集中堆放的河沙用于建设阳光沙滩。不存在破坏河流及非法采沙现象。
    4.反映的亿晨混凝泥土名为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昆仑混凝土名为临沂昆仑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位于李官镇工业园内,土地手续合法,均于2017年7月停产至今。临沂昆仑建材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备;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但未通过环保验收。2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无废水产生,均配套建设了脉冲式除尘器,不存在水、大气污染问题。2家企业正常生产时使用的沙、石均为外购,不存在采沙、采石问题。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1.依法对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万元整。
    2.责令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加强静养区的冲洗清洁,并建设气味收集处理设施。
    3.依法对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27

906-287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村西“东钢矿业”的石英石加工厂,在鲁城镇非法开采、爆破、非法运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其他

    兰陵县东钢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6日,年产50万吨石英砂选矿加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验收。
    2017年2月,兰陵县国土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对厂部(地势南高北低)实施场地平整、削高填低时,将部分土石方外运,存在非法开采和外运行为,但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兰陵县国土局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停工通知。3月23日,县国土局委托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处开采现状进行测量,经县国土局案件会审认定该采矿行为涉嫌犯罪,5月3日将案件移交兰陵县公安局。6月15日,兰陵县公安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其他

    兰陵县国土局和鲁城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非法开采行为。

28

906-304

    临沂市费县薛庄镇有个范某某的淹腊厂,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反映的腌腊厂原为镇办企业,于1998年倒闭,后场地一直闲置。2004年10月薛庄镇政府将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流转给范某某经营,范某某在该场地基础上建设两个项目,分别为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和费县新华泰饲料有限公司。
    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冷藏、冷冻项目于201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口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费县新华泰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项目于201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无废水外排。

29

906-312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孙家朱里村有家“临沂安华纸厂”,夜间生产,废气外排。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兰山区义堂镇孙家朱里村临沂安华纸厂,从事三聚氰胺贴面纸、建筑模板纸和装饰木线条的生产。该企业废气产生工序主要是烘干工序,已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05年11月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该企业夜间生产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依法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30

906-313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瓷碗窑村有家“临沂市比尔森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私建小化工生产胶水,通常夜间生产,废气及废水外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瓷碗窑村临沂市比尔森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位于柴埠庄村,主要以尿素、三聚氰胺、甲醛、原纸等为原材料,经制胶、调胶、印刷、浸渍等工序生产模板纸。2017年1月获得环保备案批复,包含制胶工序。
    2.该企业制胶、调胶过程耗电量较大,企业为节省成本,利用峰谷电价进行夜间生产,生产一次可供浸渍工艺生产两到三天。
    3.该企业废气主要为制胶、调胶、浸渍、烘干工艺散发的甲醛等有机废气,企业现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治污设施,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7)。外排废水主要是冷却循环水和供热蒸汽冷却水,经对其外排废水监测,甲醛超标0.26倍,费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立案处罚、限制生产

    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甲醛超标0.26倍的行为,费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制生产,罚款305.3元。

31

906-314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前接峪村有家“临沂市宝印覆膜纸工厂”,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苯酚、甲醛污染。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临沂市宝印覆膜纸工厂”,位于费县探沂镇前接峪村北。该厂建有年产1000万套建筑覆膜纸项目,2017年5月10日取得了费县环保局的现状评估备案文件,建有9条覆膜纸生产线、2条印刷生产线、6台制胶反应釜,以上设备均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生产原料包括甲醛、苯酚、尿素,反应过程中全部原料都转化为产品。
    2.现场检查时,其中3条覆膜纸生产线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经对废气排放口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7)。

32

906-317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1.柏庄村:卢某某塑料厂和玻璃回收站、崔某某电线厂、柏建某纺织厂、水饺食品厂,大气、水、噪声污染严重;柳青河北侧双槐树饭店、柳青河东南侧海浮石化、柳青河南侧柏小学周围的6家工厂,均无环评手续。2.溪沂庄:柏发某塑料厂、柏庆某沙场、张开某沙场、张庆某沙场、南加油站西纺织厂、陈某某印刷壁纸厂、亚翔水表公司喷漆车间,均无环评手续。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反映的柏庄村卢某某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产,废气产生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生产时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污染问题;所有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音污染问题,目前停产。
    玻璃回收站露天收集玻璃酒瓶,经粉碎后外卖,未经环保审批,无污染治理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存在大气、噪声污染问题,目前停产。
    崔某某电线厂名为临沂市鑫乐线缆厂,主要从事电线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加热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未配套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所有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音污染问题;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目前停产。
    柏建路纺织厂现为仓库,用于存放废旧家具生产设备,不存在大气、水、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水饺食品厂名为临沂市兰山区名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速冻水饺的生产和销售,和面工序有粉尘产生,配套建设真空收集设施,不存在废气污染严重问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所有生产设施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该企业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目前停产。
    2.反映的柳青河北侧双槐树饭店共有3个煤气灶,未进行环保备案。海浮石化全名山东海孚石化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3.反映的柳青河南侧柏小学周围的6家工厂分别为:申某某厂房、柏某某学屋、临沂实力电碳棒制品有限公司、张某某蓬布厂、临沂市巨昌食品有限公司和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申某某厂房为仓库,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柏某某学屋,负责学生接送及辅导,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临沂实力电碳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张某某蓬布厂,主要从事篷布的生产和销售,无环保审批手续;临沂市巨昌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4.经排查及走访溪沂庄周边群众,未发现反映的柏发某塑料厂;柏庆某沙场、张开某沙场、张庆某沙场均无环评手续,目前3家沙场已取缔并清理完毕;未发现反映的南加油站西纺织厂,经走访周边群众,在白沙埠镇溪沂庄南曾有一家纺织厂,现已将厂房出租给山东亚润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未经环保审批;陈某某印刷壁纸厂主要从事壁纸裁剪,未经环保审批;亚翔水表公司名为临沂市亚翔水表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无喷漆车间。

责令改正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已对卢某某塑料厂、玻璃回收站、张某某蓬布厂和陈某某印刷壁纸厂4家企业进行清理取缔。
    2.依法对临沂市鑫乐线缆厂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万元整;依法对临沂市兰山区名乐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实力电碳棒制品有限公司和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均拟处罚款4万元整;依法对山东亚润铝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3.9万元。
    3.责令双槐树饭店进行网上环保备案。

33

906-318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豹窝村,徐某某破坏基本农田,挖地卖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2016年4月,马庄镇驻地道路绿化施工,豹窝村委在不影响耕种的前提下,征得有关村民同意后,将豹窝村西南破山后涑河北岸约400平方米的田地挖平取土用于镇驻地绿化,共挖土30车,并非出售获利行为。事后,村委向村民徐某法、徐某才、徐某文、王某某发放了相应的青苗补偿金。该处土地挖平后未影响正常耕种,未破坏生态环境。
    2016年4月22日,费县国土资源局向豹窝村委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村委未再挖土。

其他

    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现象。

34

906-320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有20多家蒜米加工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河道,污染地下水,且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水、大气

    1.神山镇共摸排出蒜米加工厂28家,均无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其中,16家无环保设施,12家有环保设施但不完备。28家企业普遍存在设备简陋、靠近民居和道路、废水外排、气味较大等问题。
    2.2017年9月8日,兰陵县环保局已对28家蒜米厂周边的12处井水以及神山镇境内2条河流(东燕子河、西燕子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检测。除西庄村郑某某井水因深度浅、地势低、离厕所近造成氨氮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水标准;两条河水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控制要求。

关停取缔、约谈

    1.神山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28家蒜米厂进行彻底拆除,目前全部清理完毕。加强监管和巡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行为。
    2.对神山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5

906-353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政府北有一“卓尔食品厂”,无手续非法经营,随意排放污水,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卓尔食品厂”名为沂水卓尔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位于许家湖镇党委政府驻地东北700米,主要从事豆奶粉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工商登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批复、房产登记、食品生产许可手续齐全。但未通过环保验收。
    2.该公司配套建设一处沉淀池,生活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入池沉淀后,经许家湖镇驻地污水管网,排入临沂润达水务公司深度处理,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3.该公司正常生产条件下,无明显刺鼻气味,该公司因淡季设备检修于2017年8月7日停产至今。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环保局对沂水卓尔食品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50号),责令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并依法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许家湖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要求,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36

906-354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镇崔蒿科村南兴大街北处有一养殖场,污水横流,气味刺鼻。

临沂市

水、大气

    临沭县临沭街道崔蒿科村共有21家生猪养殖户,其中在养4家,停养17家,均位于禁养区。4家在养户均处于养崔蒿科村南兴大街以北,崔某粮养猪户存栏15头,崔某兵养猪户存栏20头,崔某沭养猪户存栏10头,崔某鹏养猪户存栏20头。4家养殖户均未建设沉淀池等设施,粪污直排村内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

关停取缔

    1.临沭县对在养的崔某粮、崔某兵、崔某沭、崔某鹏等4家养猪户实施关停取缔措施,清除外排粪污,拆除养殖设备。目前,4家养猪户均已空栏,外排粪污已清理,养殖设备已拆除。
    2.临沭县对停养的17户养殖场,未完全拆除养殖设备的,要求拆除养殖设备。目前,已拆除完毕。

37

906-374

    临沂市临沭县周庄高湖村的“金鹏屠宰场”,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污水外排,夏天异味严重。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金鹏屠宰场全称为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又名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泰安路中段,是生猪屠宰、冷藏企业,于2017年3月通过临沭县环保局验收,建有常温厌氧-射流曝气CASS工艺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进入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9月8日现场检查未生产,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无废水外排,厂区异味不明显。通过走访该公司周边住户高某(住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南)、高某某(住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北),均表示夏天没有闻到明显异味。
    2.8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临沭县要求该公司30日内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9月8日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已购入,监测站房正在建设。

38

906-375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的汪塘垃圾遍地、淤积严重,气味刺鼻。河下游云白常村东侧有家生猪养殖场,粪便直排汪塘下游的排水道。

临沂市

水、垃圾、大气

    1.临沭县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汪塘水面约一亩,水体来源主要为雨水,有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汇入。汪塘周边存在倾倒的生活垃圾,存在淤积现象,内有大量浮萍等水生植物,水质富营养化,异味不明显。
    2.反映的养殖场为云某某生猪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建有沉淀池,配备抽粪车,排水道有雨污分流,无废水外排,养殖粪污暂存于沉淀池,用抽粪车运至农田作为农肥。目前,该养殖场已空栏停养2个月。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临沭县对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汪塘周边生活垃圾和生长的杂草进行清理,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由青云镇负责合理放置垃圾桶,杜绝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由青云镇负责汪塘的保洁养护工作。目前,生活垃圾和杂草已清理完毕,水生植物已打捞。
    2.临沭县要求云某某养殖场彻底拆除养殖设施。目前,养殖设施已拆除。

39

906-376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糜家村东北方向的泉水被人在上游抽走出售,目前趋于干涸。要求拆除设备。

临沂市

    反映的泉水为马蹄泉,是天然泉水,周围村民在此取水饮用多年。糜家村村民糜某宾、糜某勋、义和村村民张某某等3人分别于2015年秋季、2011年春季、2016年春季开始在马蹄泉附近打井,取水出售。3人无取水许可证,违法取水,导致泉水不再外流,趋于干涸。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临沭县对糜某宾、糜某勋、张某某等3人建设的采水出售点予以关停取缔,目前,设备及地上附属物均已拆除,水井均已封填。
    2.对糜某宾、糜某勋、张某某等3人违法取水行为,临沭县水利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3.对青云镇、临沭县水利局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0

906-382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路北的化工厂和洗水泥袋子厂,外排化工污水,举报多次,一直未解决。化工厂通过暗井向地下排污水,污染周边村庄水井。

临沂市

    1.反映的“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路北的化工厂”为沂南县亿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醋酸乙酯,其年产5000吨醋酸乙酯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已获得备案批复。该项目建设水解酸化池+好氧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的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生产废水为回收塔底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2017年6月份该公司因安全检查不达标被责令停产,8月份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注销程序。目前该公司已关停,原料罐已拆除,未发现地下排污暗井。委托第三方对周边3个村庄地下水取样检测(1#南店村、2#3#新磨石沟、4#大磨石沟),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量标准。
    2.反映的“洗水泥袋子厂”为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主要产品为聚丙烯颗粒,其年生产2万吨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于2017年2月21日获得环评批复,尚未验收。该项目建设了调沉池+厌氧池+气浮设施1套。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编织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4月初进行设备调试,4月底停产至今。该企业未完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接触氧化池,雨污分流不到位,厂区内管道流向标识不明确。
    3.2017年以来收到反映沂南县亿源化工有限公司信访问题3件、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的12345信访问题8件,共计11件,接到举报后,环保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均及时办结并将相关情况向信访群众进行了答复。

责令改正

    1.责令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尽快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责令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明确厂区内管道流向。未完成整改,不得恢复生产。

41

906-383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来庄书记之子任某某在西来庄河道挖沙,在树林挖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2017年8月28日晚,任某某(胡阳镇徕庄村书记之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徕庄村祊河河岸开采砂、土约180立方米(含表层45立方米的土,底层135立方米的砂),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采砂土工具,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任某某未再开采。未发现在树林内采挖砂土行为。由于违法开采量较小,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立案处罚、问责

    2017年9月8日,县国土资源局对任某某无证采砂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诫勉谈话1人

42

906-384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大峪庄村,孟某某挖山卖黑石,又拉土将村东几十亩山林全部覆盖,导致村后的东西两山自然环境被严重破坏。要求追究责任并恢复山林原貌。

临沂市

生态

    2014年1月8日,岸堤镇大峪庄村民孟某某与岸堤镇大峪庄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承包了该村东山409.17亩荒山,承包期限40年,承包费共计16000元。该处地类为未利用土地,土地原状为不具备种植条件的荒山。2016年5月25日,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批复岸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该村建设拦河坝一处,该工程由孟某某承揽施工。在2016年10月至11月施工过程中,孟某某将拦河坝清淤土方运送到其承包的荒山,用于改良种植条件。共改良荒山30亩,现已种植黄烟,不存在将几十亩山林覆盖、破坏村后东西两山自然环境问题。通过现场调查和走访部分村民和村干部,自2013年以来,未发现孟某某挖山卖黑石情况。

43

906-387

    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的李家峪铁矿,无手续,乱采矿石、破坏农田,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崔家峪镇李家峪铁矿”名为山东蒙山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沂水李家峪铁矿,矿区面积0.0908平方公里。其中采矿项目于2006年开始开采,2011年停采至今;选矿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停建至今,未建成投产。该铁矿2006年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5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目前,该企业采矿及选矿项目均未生产,采矿区域存满积水无开采迹象,选矿项目未建成,采矿及选矿项目均无生产供电。
    2.该矿山在开采期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开采,开采面积约5000平方米,均为荒草地和工矿用地,在采矿证范围之内,未发现乱采矿石及破坏农田现象。2017年8月该矿与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签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待方案编制完成后,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其他

    崔家峪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地质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44

906-388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西黄家庄村,村西有家石子加工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扬尘污染严重。目前该企业为躲避检查,已将机械设备转移到采石的山里。

临沂市

生态、扬尘

    1.沂水县许家湖镇西黄家庄村西采石场于2006年8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后经多次申请延期,2016年3月取得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待开采期结束后进行复垦治理。该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6月通过环评验收。2017年5月5日-6日,对Ⅳ矿段粉碎车间、筛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进行了两次检测,粉尘浓度最大值为18.6mg/m³,对露天开采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了24次检测,TSP最大值为0.452mg/m³,均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标准要求。该企业因设备故障和线路老化自2017年7月底停产至今。料场已全部覆盖,项目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破碎机传送带密闭、安装喷淋设施、厂界抑尘网等防治措施,未发现扬尘污染。
    2.该企业共有两条石子生产线,一条建于2007年9月,位于西黄家庄村西1500米处;另一条建于2012年10月,位于采矿区内(即群众反映中提到的山里),两条生产线均未转移,未发现将机械设备转移到采石的山里的情况。

45

906-423

    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朱沙布村村北至青云镇白毛村路边有多家养殖场,污水横流,气味刺鼻;青云镇白石洼村村北300米水库南岸有一养殖场,气味刺鼻,污水横流。

临沂市

大气、水

    1.郑山街道朱沙埠村北至青云镇白旄村共有5家生猪养殖户,均位于适养区。张某军养殖户存栏150头,张某江养殖户存栏200头,张某义养殖户存栏80头,张某欣养殖户存栏39头,张某强养殖户存栏260头。张某军、张某江、张某义等3家养殖户未建设沉淀池等设施,粪污直排田间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张某欣、张某强等2家养殖户建有沉淀池和晾晒场,粪污外溢周边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
    2.反映的青云镇白石洼村村北养殖场为临沭县临众养殖场,为肉鸡养殖场,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沉淀池,污水经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已空棚停养20天,厂界异味不明显,无污水排放。

责令改正

    临沭县要求张某军、张某江、张某义、张某欣、张某强等5家养殖户清理外排粪污,按照适养区标准要求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外排粪污已清理,提升改造工作已完成。

46

906-440

    临沂市蒙阴县有家“山东中信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山体植被被破坏,粉尘、噪声扰民。无合理合法手续。多次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生态、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山东中信钙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灰岩矿,位于蒙阴县旧寨乡康山地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该企业已办理了工商、国土、安全生产、环评手续。
    2.2014年7月,蒙阴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该企业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3.08万元。该企业随即停止了非法开采,至今未再出现越界开采行为。
    3.2015年4月蒙阴县林业局发现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在旧寨乡龙山村南山挖山修路、剥离开采面、开采矿石,破坏林地面积较大,涉嫌犯罪。2015年11月9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侦查。2015年12月28日,将案件移送至蒙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7月,蒙阴县检察院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依据,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近期,企业拟缴纳生态补偿基金227.8万元,用于恢复植被。
    4.2017年7月12日,县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矿区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2017年7月以来,蒙阴县收到涉及该企业矿山的网络舆情4次、山东环境转办信访1次、省环保厅网上投诉记录表1份。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矿区存在破碎装置间密闭性不好、矿区运输道路泥土路面易产生扬尘、石子堆场遮盖网有破损等问题。2017年7月,对该企业矿区下发了《关于对山东中信钙业有限公司康山矿区实施停产治理的决定》,要求该企业停产治理,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堆场防尘、道路防尘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矿区在停产落实生产线密闭、运输道路硬化、喷淋、绿化等整改措施。

其他

    9月8日,蒙阴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矿区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在停产整改施工作业时注意降尘、降噪,对易产生粉尘、噪声的工序、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47

907-163

    临沂市南坊新区澜泊湾小区内新建的20号楼扬尘严重,尘土飞扬,小区内通道建筑垃圾遍地,气味刺鼻。

临沂市

扬尘、大气、
垃圾

    1.临沂市南坊新区澜泊湾小区内新建的20号楼系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因资金问题已停工20余天,施工区无人清扫,未洒水降尘,造成扬尘污染。
    2.该小区内通道实为2号楼与3号楼之间东侧沿街楼的小区通道,山东澜泊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此处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存在堆放建筑垃圾以及气味刺鼻的情况。

责令改正

    市城市管理局向山东澜泊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此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物业公司严格履行职责。

48

907-164

    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养鸭场众多,气味刺鼻,污水污染严重,包括:咸家巷村咸某某在村西水库上游的养鸭场;北武台村郭某忠在村附近的养鸭场;北武台村郭某普在西近台村水库上游的养猪场污水直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武台镇禁养区及控养区内共有肉鸡、肉鸭养殖场51家,其中,禁养区50家,控养区1家。已拆除45家,其余6家停养,棚内养殖设施已拆除。武台镇政府已于2017年7月对包括反映的咸某某养鸭场、郭某忠养鸭场、郭某普养猪场等6家养殖户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咸某某养鸭场、郭某忠养鸭场养殖设施已拆除;郭某普养猪场已停养,养殖设施未完全拆除。
    2。以上养殖场虽已拆除或停养,但仍有养殖粪便臭味,未发现污水污染严重问题。对咸家巷村水库及西近台村水库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

    北武台村郭某普养猪场已于9月9日拆除完毕。

49

907-169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村东有一塑料厂,噪声扰民,污水横流,排放刺鼻气味,多次反映均未解决,现已停产,9月10日后恢复生产。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芝麻墩村东共有4家塑料制品厂,分别为天芝工艺品有限公司、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孟某某塑料制品厂、华龙喷雾器杆厂,均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2.天芝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聚氯乙烯热熔过程中产生一定异味。8月26日,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对天芝工艺品进行了“两断三清”(与受理编号823-278号转办单并案处理),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其余3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使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降温,建有循环冷却水箱,不外排;注塑机运行中产生噪声;聚乙烯和聚丙烯热熔过程产生一定异味。芝麻墩街道办事处于8月4日对3家企业予以断电停产,目前孟某某塑料制品厂、华龙喷雾器杆厂注塑机已清理完成,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正在清理,均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3.开发区环保分局及芝麻墩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过群众关于其余3家企业的举报。

关停取缔

    对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严禁这4家企业恢复生产。

50

907-185

    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罗西街道办事处涧沟崖村的山东宏原钙业有限公司、圣元钙化物有限公司,违建厂房,生产过程有粉尘污染,2家企业老板同为杨某某。杨某某在罗西街道还承包有一片山体,破坏山体植被开采石料。

临沂市

大气、生态

    1.反映的两家公司,均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企业所有人为杨某某。两家企业用地为租赁罗西街道涧沟崖村林地和工矿用地,未办理相关手续。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4月18日和2017年9月1日对杨某某违法用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国土资罚决字〔2013〕790号、临国土资罚决字〔2017〕1179号),共计处罚58.0638万元。
    2.山东宏原钙业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已于2017年8月中旬停产至今,计划转产。9月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检查发现圣元钙化物有限公司厂区原料未完全密闭,生产工序抑尘措施不完善,产生粉尘。9月2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共计处罚5万元。目前已整改完成。
    3.两家公司所用生产原料都从外地购入,不存在“杨某某在罗西街道还承包有一片山体,破坏山体植被开采石料”问题。

立案处罚

    上述处罚决定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1

907-186

    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夹古哨村李某同夜间磨石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该村李某军的养鸡场外排刺鼻气味,粪便乱排。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西夹古哨村村民李某同在该村206国道西侧有一家汇源宾馆,因经营不善已停业。大院目前由河东区太平村村民姚某某租赁用于存土,计划206国道拓宽时出售。现场发现大院内存有一堆土和未组装的洗沙器械,院内无任何磨石粉的器械,未发现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
    2.西夹古哨村村民李某军在村东北300米处建设养鸡场,属于限养区。该鸡场占地9亩,建有蛋鸡养殖大棚3个、猪栏6个,现存栏蛋鸡1.4万只、母猪2头、育肥猪18头。鸡场采用机械与人工干清粪相结合的方式清理,粪污2-5天定期出售。该鸡场无雨污分流设施、无沉淀池和粪场,有畜牧养殖气味,有粪污排入东侧田间小沟(死水沟)。

责令改正

    1.姚某某已将院内所存土堆、洗沙器械全部清理。
    2.李某军已将田间小沟内粪污清理干净,已完成沉淀池、粪场,完善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八批信访件共计51件(来电23件、来信28件)。截至9月17日,已办结51件,现予以公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