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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媒体报道
中国环境报:厦门强化环保信用信息管理
2017-09-20 17:08   审核人:

中国环境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环委办近日印发了《厦门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全市涉及环境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管理等活动。

《实施细则》明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当年被环保部门对上一年度环境信用评价中评为环保诚信等级或环保合格等级、因环境行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荣誉等两种情形之一的,纳入“环保守信红榜”;存在不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标准规范、被环保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强制等10种情形之一的,列入环境保护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范围并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实施细则》规定,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为“环保守信红榜”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各类环境保护许可事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在环保科技项目立项、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纳入与其他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的对象。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被责令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限期向驻区环保分局书面报告失信问题整改情况;环保部门从严审查企业各项环保行政审批申请事项,暂停受理审批其污染治理设施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环保专项资金、评优等方面,都不会给予安排,企业负责人还会被约谈;而且“黑名单”企业将成为与其他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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