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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推行“四三二”工作法,以公开促进退役军人“阳光安置”

沂南县推行“四三二”工作法,以公开促进退役军人“阳光安置”

沂南县是拥军大县,也是兵源大县,近两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逐年递增,沂南县严格程序、条件,不断优化细节,固化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努力做到阳光安置,社会反响良好。

“四三二”工作法即:四公开三公示两现场--公开档案量化评分标准、公开安置程序、公开审核档案、公开选岗;量化排名公示、编制岗位公示、选岗结果公示;现场直播选岗、现场开具工作介绍信。

四项公开。按照全国统一的档案量化评分标准执行,确保不走偏;宣传安置程序,让各单位和有关个人广而告知;组织纪检、人社、人武、档案等8部门公开审核档案,合力工作,按政策要求排名,并逐个通知退役士兵签字确认;请县内确定有岗位需求的单位、各乡镇、电视台到场监督选岗。

三项公示。在沂南县政府网站、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栏、沂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对退役士兵量化评分、选岗顺序进行公示;对省、市、县确定的岗位进行公示;选岗结束后,对选岗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两个现场。组织公开选岗大会,要求每名退役士兵携带一名亲属到场,按公示的选岗顺序依次选岗,选岗现场同时在主席台大屏幕向全场直播;退役士兵选岗处,现场开具工作介绍信后离开会场,完成本轮次安置工作。选岗工作全程大屏幕直播,全程录像,有关资料刻录光盘存档并提交县纪委备案。

经过两年的工作实践,沂南县16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圆满安置,安置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固化,有效管控权力界限,保障了公平公正。广大有志青年开心入伍、安心服役、放心退役的书面进一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