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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三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郯城县三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一是建立统一公示平台。在县政府网站建立郯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设事前公开、事后公开、监督救济三个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二是加强事前事后公开。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权责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三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议。2月23日,郯城县政府办公室联合郯城县司法局组织各部门政策法规科科长、执法人员代表及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培训会议。会上,对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公开时限及动态调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