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幼儿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为达到精准资助、爱心帮扶的目的,沂南县严格遵照国家助学政策,让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深入人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提高群众对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率,沂南县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评审认定工作流程,发放告知书,学生人手一份,学生家长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个人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认定结果,进行三级评审确定助学金受助名单,通知家长填写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沂南县各中小学利用班会课和周末时间,针对全校师生和家长,开展助学金政策宣传活动,深入讲解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向学生讲明白资助项目、资助范围、办理流程。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初中寄宿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学年625元。

沂南县加大国家助学政策公开力度,明确各项资助政策的操作流程,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为学校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