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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担当、理财惠民,河东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

推行政务社会公开,是新时代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河东区财政局立足职责,把政务公开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职责范围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是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决策部署,河东区财政局及时公开财政改革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进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财政改革发展,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公开公示制,拓宽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改进加强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预决算公开时间要求力度。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各级财政预决算要求同级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全面详细的对河东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信息进行披露、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存续期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披露等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要求。积极推动各部门落实分级、分部门建立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处罚结果的信息公示,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对会计信息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结果公告提出要求。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回应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性,促进新时代政务公开规范化。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加强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今后,河东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社会满意度,全力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