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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坚持“1+3”工作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为准确答复申请人,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发展的自然资源大环境,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1+3”工作法,即1个“条例”引领,3项“制度”规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1年1-4月份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一.坚持将“条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章程

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学懂、弄通、做实,”把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置于“条例”的框架下,依法、准确、及时、有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年代久远、产权变更复杂,答复压力较大,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坚持“条例”引领,理清主次,重点攻关,通过现场查阅等方式顺利完成了调查和答复工作。

二.始终把“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抓手

面对新时期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专业专项知识增多要求公开的新特点,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3项制度”为总抓手,督促规范责任科室,确保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协调会制度

对综合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制度,大部分案情涉及规划、征地、耕保等多科室业务,协调会由局主要领导召集,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参加,采取信息对接、律师参与重点攻关等方式,分析和规避答复的风险点。

2.政府信息公开办结会签制度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结会签制度,对本类所涉及的规划、征地、地籍、耕保等多科室业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制作详细明确的“会签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任务,确保答复规范高效 。

3.政府信息公开普及宣传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普及宣传制度,按照依法依规、灵活多样,质量规范、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把党和国家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提高自然资源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满意度”,为自然资源依法管理,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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