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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 绿色赋能 打造公共机构节能新格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政务公开为助力,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提高能效目标,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示范效应,让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一、公开制度,亮出标准。在全区发布了相关行业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新能源公务用车方面,制定印发《罗庄区新能源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罗庄区公务用车日常巡查制度》、《关于加强街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新能源公务用车软件培训使用手册》、《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手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纳入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到管理有依据,服务有标准。

二、公开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公共节能的理解,努力在耳濡目染中提高践行自觉。一是广泛开展节能节约、低碳绿色等主题宣传,制作垃圾分类、绿色餐饮等各类宣传展板200余个,安置在人流密集的办公及用餐区域,在集中办公区LED电子屏累计播出节能类宣传标语60余条。二是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各单位不断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全区首批申报节约型机关的23家公共机构成功通过验收。三是强化示范效果,罗庄区《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助推节约型机关建设》改革案例荣获全国“2019-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十佳示范案例”荣誉称号,被国管局予以推广。

三、公开过程,加强监督。在公务用车方面,对租用车辆集中喷涂统一公务用车标识、标明监督举报电话,并全部纳入省、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依托监管中心可对单位用车进行信息全程在线记录,实时掌握车辆运行轨迹、里程等信息,全面掌握全区各部门的公务出行情况,实现有效监督。同时,通过智能化平台管理,可以清晰锁定车辆使用中交通违章人员信息,规避了处理违章中相互扯皮现象。自“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的公务出行模式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违规用车事件。

四、公开结果,长效示范。以示范为引领,以长效为导向,在节约型机关创建方面,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验收工作进行了提前通知,统一按照《罗庄区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逐一对申报的27家单位进行验收。其后,对验收合格的23家机关单位,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明确联系方式和公示时间,面向社会接收监督。同时扩大影响,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各单位不断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机关绿色办公、节能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