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南县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探索实行“两公开四优化”,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工作方式,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成效初显。

一、公开复议途径,拓宽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通过广电台、网站等渠道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程序简便、高效便捷的优势,在乡镇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开通线上受理渠道,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倡导将行政争议通过复议渠道快速化解,减少诉至法院进入繁杂程序导致行政资源过度投入的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近两年,沂南县分别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90件,增长了25%;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8件、72件,降低了33%,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呈此消彼长的态势,化解了大量潜在的信访案件,“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行政纠纷解决格局初步形成。

二、公开复议文书,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2021年起,沂南县正式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对于适合公开的行政复议文书全部发布到县政府网站上,群众可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看、监督。通过网上公开复议文书,全面展示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事实认定,提升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案件中更加公正规范,同时发挥了“以案释法”的效应,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四个优化”,创新案件问题解决质效。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由县人大、政协负责法治监督人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对重大复杂案件独立提出咨询意见,作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二是优化审理流程。在审理过程中实施繁简分流、先行调解,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化解行政争议,大量行政纠纷通过调解、和解得到实质性化解。2019年以来,沂南县共办结复议案件198件,通过调解、和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而终止结案的101件,占比达51%。三是优化审理方式。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和公开听证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一个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平台,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认定和评判,为行政复议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帮助。四是优化监督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权威性。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变更的复议决定的同时,向被复议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对办案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提出建议,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2019年以来,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义务等方式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124件,综合纠错率62.6%,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5份、开展专项督查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