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沭县石门镇陈先生反映有低保还能否办理贫困户。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陈学利致电行风热线,主要想办理贫困户待遇。工作人员已告之其办理贫困户要与镇扶贫办联系,陈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二、罗庄区沂堂镇张先生反映儿子生病家庭生活困难,治疗费用较高,部门能否给予救助。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张云杰之子张传廷,系沂堂镇西为儿桥村村民,男,35岁,患有椎管内占位性病变,于2016年7月在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进行手术切除,花费16万余元,造成家庭困难。工作人员正在按程序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三、兰陵县金岭镇刘先生反映村民刘文举生活困难,能否进敬老院。
答复:经调查,刘文举,女,今年47岁,视力残疾一级,金岭镇卜庄村村民,其丈夫于2016年7月去世,育有一子一女,现与其婆婆共同居住。家有瓦房四间,平房三间,土地2亩,丈夫去世时镇政府发放救助金1000元,两个孩子已享受困境儿童待遇,刘文举的婆婆也已纳入低保。对于刘文举入住敬老院的诉求,一方面,由于她的两个子女均未成年,需要一起居住,另一方面,该镇敬老院入住对象均为男性,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刘文举入住需求。目前,正在为刘文举本人办理低保。
四、罗庄区册山镇唐先生反映低保被取消了。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所反映对象系唐令志,年龄58岁,册山街道办事处唐沙沟村人。在2016年度低保复核中,因唐令志本人为他人看守工地,月收入1000元左右,超出罗庄区农村低保标准,所以取消其低保待遇。
五、河东区孙先生咨询如何申请低保。
答复:经调查,孙先生,系凤凰岭街道东李埠村民,他拨打行风热线主要是反映本村办理低保不规范。2016年,东李埠村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及河东区低保工作会议精神,于2月25日召开由街道管理区书记沈如林主持,村三支两委、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代表共32人参加的低保民主评议会议,会上所有评议人员根据申请人名单逐户逐人分析,共评定出19户40人拟纳入低保范围,并在村委会公示栏中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会议各项资料已存档,未发现不规范现象。
六、兰陵县仲村镇尹先生反映弟弟是二级残疾,无儿无女生活困难,能否办理低保。
答复:经调查,尹先生的弟弟尹银修,男,大仲村镇金桥屯村村民,1972年出生,未婚,肢体2级残疾,部分自理,住房为2间已建成十几年的瓦房,没有家用电器,没有收入来源,平时生活靠其弟弟资助,民政部门正在按政策为其办理低保。
七、经济开发区赵先生反映本人是残疾人,想申请办理低保,一直未给办理。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赵国策,男,梅家埠街道东滩子村村民,1973年出生,视力一级残疾,现居住在兰山区银凤花园小区(属公租房)。妻子赵自羽,1969年出生,河东区九曲街道小李庄村,夫妻二人育有三子三女,均为在校学生。经与梅家埠街道农房办公室核实,当事人现有两处房产,农田5.28亩,其中瓦房三间(主屋面积73.85平方),大平房三间(主屋面积111.7平方,配房25.81平方)。赵国策早在2010年7月21日就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临沂市兰山区华瑞线圈组装厂,注册资金5万元,从业人数20人,于2016年6月25日注销。现经营一处电动车挡腿被加工作坊。工作人员多次明确告知赵国策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12月,赵国策再次拨打行风热线后,梅家埠街道正式向赵国策出具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答复意见书。
八、兰陵县贾先生反映,网络优抚报销一直无法进行。
答复:经调查,贾庆和,男,1953出生,1971年入伍,1978年退伍,目前享受涉核补助,根据《临沂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苍山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由于全市优抚医疗报销系统升级,暂时不能报销。把有关情况向当事人反馈了,本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