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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民政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平邑县庄先生反映嫂子终身瘫痪,家庭困难,低保一直申请不上。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庄具河,为其嫂子张京香申请低保。张京香,平邑县郑城镇武城村人,今年59岁,12年前患脑瘤,视力和肢体一级残疾,日常起居主要靠其丈夫照顾;丈夫庄具义,今年62岁,在家务农。张京香夫妇有两个孩子,儿子庄克玉,今年36岁;女儿庄克美,今年27岁,均已婚。经调查得知,张京香从2011年第4季度开始享受低保,2012年第1季度在低保审计中查出其子庄克玉名下有车,具有赡养能力,故张京香的低保被注销。这次入户又了解到其子庄克玉,三年前育有一对双胞胎,一子夭折,另一个孩子治疗花费10万多元,庄克玉本人也患有重大疾病,生活艰辛,丧失赡养能力。综上,张京香符合低保条件,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二、兰陵县徐先生反映本人是低保户,低保卡去年12月份丢失,挂失补办后卡里一直没钱,钱也没给补。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徐会广,男,48岁,芦柞镇小卞庄村人,视力残疾,与其抱养的男孩共同生活,以算命为主要经济来源。2014年起享受低保待遇, 2016年一季度资金发放完毕后,徐会广的低保存折丢失,当事人挂失补办了新账号但未及时到乡镇修改,造成二季度低保金发放失败。现经县民部门与芦柞镇党委、政府共同协商,决定补发徐会广第二季度低保金,徐会广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王先生反映村里一位老人家,无儿无女没人照顾,家庭困难,寻求帮助。

答复:经调查,王先生反映的是其亲属文开玲,男,76岁,沂堂镇寨子村人,系分散五保供养对象,文开玲自2014年第四季度起开始领取五保补助金,现每季度领取五保补助金800元,民政相关救助政策已落实到位。今年多次拨打行风热线主要反映解决其危房改造问题,乡镇民政办已将此事项及时转办,按照危房改造政策,需由本人先按改造标准将住房改造完毕,经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再予以补助,但当事人拒绝垫资改造。9月12日沂堂镇民政工作人员再次对其进行入户走访,送去20斤花生油、一床褥子、一床被子,并建议文开玲入住街道敬老院,当事人明确表态不愿意入住敬老院。

四、经开区赵先生反映梅家埠东滩子村赵国策符合低保条件,却没给办理低保。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赵国策,男,梅家埠街道东滩子村村民,1973年出生,视力一级残疾,现居住在兰山区银凤花园小区(属公租房)。妻子赵自羽,1969年出生,河东区九曲街道小李庄村,自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享受河东区城市低保。夫妻二人育有三子三女,大女儿2001年1月8日出生,小儿子2005年6月8日出生,除大女儿的就读学校正在核实外,其他子女分别在中小学校就读。经与梅家埠街道农房办公室核实,当事人现有两处房产,瓦房三间(主屋面积73.85平方),大平房三间(主屋面积111.7平方,配房25.81平方)。现有农田5.28亩,其中1.32亩口粮田已承包给同村村民种植(租金一年一付,每亩地1000元标准支付),剩余3.96亩地种植果树由母亲管理。赵国策早在2010年7月21日就注册了临沂市兰山区华瑞线圈组装厂,注册资金5万元,从业人数20人,于今年6月25日注销。现经营一处电动车挡腿被加工作坊(作坊名称仙魔洞藏)。综合调查情况,赵国策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

五、兰陵县赵先生反映生活困难,想申请补助。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赵凤仁,男, 49岁,系神山镇和庄中村村民。1990年4月29日在派出所干联防队员期间赤手空拳斗歹徒,手筋断裂,现丧失劳动能力。配偶代西秀, 49岁,本村务农;长子因贩毒入狱服刑,次子13岁,在本村上小学;拥有平房四间,1.8亩耕地,现家庭生活状况较差。2016年4月按照低保申办程序纳入低保。赵凤仁此次拨打行风热线主要诉求为发放工资等相关待遇,工作人员建议其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赵凤仁表示理解。

六、经开区徐女士反映孩子住院能否给予补助。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徐彩云反映对象系其儿子管兆祥,38岁,朝阳街道三官庙村人,精神四级残疾,现正住院治疗;妻子郑景娟,35岁,夫妇育有一子,2009年08月出生,家庭负担较重。据了解,2016年5月12日至9月18日管兆祥共发生医疗费用31196.52元。工作人员已经告知当事人医疗救助办理程序,当事人正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七、沂水县袁先生反映父母身体不好,年龄大了,能否申请低保。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袁先生要求为其父母办理低保。父亲袁中信,现年77岁,沂蒙风情旅游景区扈山前村人,2016年患食道癌,母亲刘立兰,现年76岁,偏瘫,均失去劳动能力。袁中信有四个子女,其中三个女儿在外打工,儿子在邻村开药店,虽子女具备一定的赡养能力,但是袁中信夫妇严重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照护,生活艰难,目前沂水县民政局已经审批完毕。

八、高新区侯先生反映残疾人享受低保,咨询问题时,民政所工作人员态度不好。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侯振国,男,47岁,视力一级残疾,高新区后崔庄社区居民,妻子张景梅,现年48岁,夫妇育有两个孩子,长女已出嫁,次女14周岁,在校学生。民政部门已为其家庭办理低保多年,现每月领取低保资金465元,同时每月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8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5元。今年4月9日又对其实施临时救助1000元,区残联无障碍改造时免费为其安装热水器一台。8月底,侯振国又拨打社发局民生保障办电话,索要待遇,社发局民生保障办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解释,侯振国不但不理解,还随意谩骂工作人员。

九、费县王先生咨询今年复退军人有何安置政策?

答复:经落实,王先生名为王金龙,费县马庄镇金峪村人, 2014年9月入伍,2016年9月自主就业退伍士兵,咨询汽车驾驶培训的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已经向其解释清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