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互动 >> 回应关切 >> 正文
临沂市物价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北城新区武先生反映:理想家小区门禁卡收费180-36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物业公司对有独立车库的每年收取180元的车库物业费,无独立车库的收取每年360元的停车服务费,武先生的是独立车库,收取了每年180元的车库物业费。按照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可以收取每个车位每月最高30元的停车服务费,独立车库按照车库产权面积和主房物业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按照武先生车库面积和物业费标准计算,每年收取180元不超标准。向武先生反馈落实情况,武先生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许女士反映:自来水价格加了3毛钱,是否合理。 

答复: 下线后,我局组织人员与马上就办直通车栏目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落实,该小区供水公司未收费到户,由建荣物业公司代收水费,按规定到户水费每立方米2.95元,自今年实际收取每立方米3.25元。市区自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合表用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原每立方米加收0.3元二次加压费用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废止,二次加压设备运行费用由供水公司承担。由于政策变动,物业公司不了解政策,未办理二次加压设备电费移交手续,仍加收了每立方米0.3元的二次加压费。我局将相关政策规定向物业公司进行了解释,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同时将都收取的退还业主。将落实情况向许女士反馈,许女士表示满意。

三、兰山区王先生反映:苗庄小区门禁卡去年收360元,今年收50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实际收取的是地上车位使用费,今年由每年360元调整到每年500元。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约定了地上车位使用费每月60元,每年收取500元未超过约定标准。调查时王先生还反映今年物业费由每平方米0.36元调整为0.40元。苗庄小区2013年7月13日在区兰山区物价局备案标准:北区物业费0.18元/平方米、南区0.36元/平方米。物业费在调整时未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物业费标准调整不符合规定,我们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按原标准收费,经征求业主意见并签字后方可调整。向王先生反馈落实情况,王先生表示满意。

四、兰山区王女士反映:冠蒙阳光新城车位每年收180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王女士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收取地上车位使用费每车位每月150元,每年共计1800元。物业公司收取车位使用费时已征求业主意见,该小区共有业主630户,已经520户业主签字同意,超过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规定。车位使用费物业公司最多提取20%管理费用后,剩余归业主所有,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该项收费。向王女士反馈落实情况,王女士表示满意。

五、北城新区李先生反映:环球汇金湾停车场,租车位需要5000元,认为不合理。

答复:经调查,环球汇金湾停车场为商业配套停车场,根据《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非垄断经营性质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照合理补偿、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制定。向李先生解释了相关政策,李先生表示满意。

六、经济开发区周先生反映:冠亚星城物业费每平方收取1.5元,是否过高。

答复:经调查,冠亚星城小区带电梯房子物业费实际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而不是周先生反映的每月每平方米1.5元。冠亚星城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高层、小高层或带电梯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3元收取,售房合同中也明确注明物业服务费由买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3元缴纳。周先生购买的是小高层住宅,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1.3元,收费未违反政策规定。向周先生反馈落实情况,周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