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朱女士咨询想把孩子转至沂河实验学校,学校不接受该怎么办。
答复:经与朱女士联系,朱女士的孩子现在兰山区红埠寺小学就读二年级,朱女士在开元上城买了房子,想把孩子转到沂河实验学校就读,朱女士到学校联系转学事宜时,学校以无法容纳为由,不予接收。
朱女士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与沂河实验学校取得了联系,了解了学校的现状:沂河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相对较小,周围小区多,人口密度大,学校在一年级招生时,基本上教室里能安排多少学生就安排了多少学生,现在班级人数达到八十多人,远远超过了省里规定的“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的标准,实在无法容纳新转入的学生。学校建议家长可以先写个转学申请,并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等学校有转走的学生,出现空余学位时,再安排朱女士的孩子入校就读。工作人员把落实情况向朱女士进行了反馈,朱女士表示理解。后经电话回访,沂河实验学校暑假后对片区内转出、转入的学生进行了统筹安排,朱女士的孩子已经转到沂河实验学校就读,朱女士对此表示满意和感谢。
二、沂水县杨庄镇赵女士反映其教学44年,一直没有转正,建档时给漏掉了。
答复:经落实,赵女士现年63岁,1971年-1985年作为民办教师执教,1985年-2014年作为民办幼儿教师执教,杨庄镇在1987年为民办教师建立档案时,根据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民办教师建立了档案,而赵女士当时作为民办幼儿教师不在建档的范围之内,因此未给赵女士建立档案。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赵女士进行了说明,赵女士对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同时,赵女士又反映:“政府给予的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少了几年的,对此不满意”的问题。经与赵女士沟通,赵女士所说的“少了几年的”,是指其2008年-2014年的教龄没给计算的问题。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的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的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已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不在补贴年限范围内,不能计入发放教龄补贴的年限。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政策向赵女士进行了解释,赵女士表示理解。
三、莒南县张女士反映对事业编考试成绩有异议。
答复:经落实,张女士报考了莒南县小学数学C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自己笔试成绩12分有异议,要求复核。张女士反映问题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落实。经查阅试卷,张女士试卷一的卷首有一个统计卷一和卷二各题分数和考生总得分的统计表格,试卷二的第一题(也在该卷的卷首位置)也有一个统计该大题的各个小题分数和大题总得分的统计表格,其直观样式和表格的位置与试卷一的卷首考生总分统计表格的样式和位置非常相似,由于装订人员的疏忽,错把张女士的试卷一和试卷二顺序颠倒(虽然张女士是该考场的第一位考生),同样是统计分数人员的疏忽,只认为卷首表格的最后一栏是考生的总得分,没有仔细查看是否是试卷一,因此统计分数的人员错把试卷二的第一题的得分(12分)当成了考生的总得分(考生的总得分应为试卷一卷首统计表格的最后一栏,58分)。因此,张女士笔试成绩的总分应为58分,而不是12分。对此,莒南县教体局向张女士表示了歉意,向市教育局作了检讨,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招考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张女士进行了反馈,并向张女士解释了不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查看试卷,而只能由相关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查阅试卷的规定,张女士对此表示理解。
四、郯城县王先生咨询想把孩子从郯城转至铁路小学,如何办理。
答复:按照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实行“就近入学”的政策。如果学生居住地的就近学校没有满员,能够容纳新转入学生,可以安排学生转入就近学校;如果就近学校已经满员,无法继续接收新转入的学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或者等就近学校出现空余学位后,再安排学生转入就读。经与王先生联系,王先生在铁路小区附近租房居住,因个人身体原因想把孩子从郯城转入附近的沂州实验学校就读。工作人员经向沂州实验学校了解,学校各个班级均已满员,没有空余的学位,无法接收王先生的孩子入学,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可以联系兰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由兰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经电话回访,王先生表示孩子的转学问题已经解决,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五、河东区徐女士反映孩子有智障,现在小学已毕业,初中没有地方接收。
答复:经落实,徐女士的孩子智障二级(智力水平相当于2-3岁孩子),现年14周岁,曾先后在天使国际特教学校和黄屯小学就读,现在在家由徐女士看护。
经向河东区残联和天使特教学校等相关单位了解,政府对于残疾儿童救助的相关政策是:0-9周岁残疾儿童到特教学校康复,国家给予每生每年1.2万元的补助,同时河东区残联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但每年补助名额有限;而10-16周岁残疾儿童的康复则没有明确的救助政策,10-16岁残疾儿童康复所需的费用需要家长自行承担。
目前,市区只有天使国际特教学校具有接纳残疾儿童就学康复的资质,其他各县区均是在聋哑学校设置了智障班,以解决智障儿童就学康复问题。普通中小学不具备接收智障残疾儿童就学康复的资质和能力。
徐女士的孩子不具备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能力,需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徐女士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康复费用,工作人员建议徐女士到残联或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然后到特教学校申请就学康复。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政策向徐女士进行了说明,并向徐女士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徐女士表示感谢。
六、兰山区孙先生反映别人考590分被二中高中部录取,自家孩子考了594分却没被录取,认为不合理。
答复: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与孙先生取得了联系,向孙先生介绍我市城区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录取政策:首先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在网上自由填报志愿,然后由招生录取平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生的志愿学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计算机完成,完全排除人为干扰,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完全公开透明。个别学校未通过招生录取平台,私自与家长达成录取协议的做法,是违背招生政策的,市教育局不予承认,同时市教育局还要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纪依规作出处理。临沂二中今年普通生的录取分数线为595,孙先生的孩子考了594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因此未被录取。另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部分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招生政策向孙先生进行了解释,但孙先生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