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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卫计委最新热线反馈

一、福园医院聘请非法行医人员问题。

答复:(一)调查情况

6月27日,兰陵县卫计局曾接到相同举报。接举报当日,兰陵县卫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反映人孟先生为孟祥军,举报兰陵福缘医院李怀彬无证行医,为其父孟凡杰做痔疮切除术。通过询问该医院负责人王永兴、当事医生李怀彬,证实李怀彬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16年5月12日为孟凡杰做了痔疮切除术,并收取200元报酬。

(二)处理情况

针对福缘医院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于7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3000元。

针对李怀彬非法行医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出生后死亡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信访人徐宝杰家属杨清芬,女,23岁,因“停经40周”于2016年8月10日入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8月11日晚孕妇出现不规律宫缩,8月12日胎心监护示胎心基线160次/分左右,偶有减速、很快恢复,不除外胎儿宫内窘迫情况,医院与孕妇及家属沟通病情后,8月13日06时39分经剖宫产术分娩一足月女婴,羊水Ⅲ°污染,新生儿阿氏评分1分钟评9分(肤色减一分),5分钟评9分(肤色减一分),呻吟21分钟后转新生儿科。胸片检查呈白肺表现,颅脑彩超显示左侧脑室内出血、右侧脉络丛形态不规则,医师采取止血、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等积极救治措施,患儿病情仍持续危重,院方与患儿家长交代病情,家长最终选择放弃治疗,并于9月13日09时45分签字自动出院。

经过院方与徐先生多次沟通,详细说明了经阴分娩、剖宫产过程;解释了宫内感染、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肺发育不良等相关知识。告知徐先生如仍有疑问或争议,可以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现徐先生已到市医调委进行了申请,院方表示积极配合,尽早合理合法解决争议。目前,此事正按程序进行调解。

三、独生子女费一直未领到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为兰陵县金岭镇邹庄村村民李芳廷,其所称独生子女费,实际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按照规定,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满60周岁后,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李芳廷本人并未到兰陵县金岭镇申请办理奖励扶助,且其本人现年56岁,未到发放年龄。经与李芳廷沟通,其本人表示满意。

四、独生子女费被人冒领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为河东区郑旺镇张家湾村彭恒入、赵西菊夫妇。2000年郑旺镇政府统筹资金,为彭恒入赵西菊夫妇一胎男孩投保200元整,保单由河东区人寿保险公司直接发放。2005年11月29日投保到期金额为210.91元。2007年10月该保险金被直接从河东区人寿保险公司支取,当时的保险金支取人提供了彭恒入夫妇的保单和户口本,并在领取单上签有彭恒入夫妇的签名和身份证编码。2016年当事人曾到河东区人寿保险公司对字迹进行核实,保险公司称字迹一致,但当事人拒不承认。建议此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五、下午3点卫计部门工作人员擅自离岗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当时值班人员在办公室内,反映人敲的是值班大厅的门,值班人员没有听到敲门声,就没有开门。值班人员已经向反映人说明了情况,并表示了歉意,反映人表示理解并接受。兰陵县卫计局已责成鲁城镇计生办引以为戒,改善工作作风。

六、去年交了2万元罚款,孩子今年2月出生,罚款能否退回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为罗庄区黄山镇木四村居民郭占梅、刘玉里夫妇。两人生育一胎男孩后,2015年又政策外怀孕,该村支部书记郭绍光根据“村规民约”收取郭占梅、刘玉里夫妇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该村收取违约金的行为属村规民约,无法定政策依据且数额较大,经罗庄区卫计局研究决定,将该违约金于2016年9月5日退还给郭占梅夫妇。黄山镇政府通过此事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认真排查,有类似现象的坚决退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罗庄区卫计局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