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水库、塘坝等水域的护栏,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12345・临沂首发”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共受理水域护栏相关诉求1061件,同比增长104.43%,主要集中在护栏缺失、损坏、高度不足等方面。其中,部分护栏存在缺失的问题,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不应该建设、谁来建设,造成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
莒南县涝坡镇殷家岳河村村民殷先生,2023年承包了本村一处塘坝。当时,他发现塘坝未安装护栏,当即反映希望补装,却一直未如愿。今年2月、4月,他又多次通过“12345・临沂首发”诉求,问题仍未解决。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塘坝北侧50米坡道紧邻镇中心通往该村的主干道,主干道路基到塘坝水面的垂直高度超过6米,路基与塘坝边缘的水平距离最近不足2米,部分路面已坍塌。加之道路狭窄、多弯道和陡坡,过往车辆一旦偏离路面,后果不堪设想。
4月9日,莒南县涝坡镇曾回复“正研究护栏安装方案”,但后续却陷入部门推诿。镇政府工作人员认为“水利局修的塘坝,该由水利局配套护栏”;莒南县水利局涝坡镇水利服务中心则表示“设计都没有护栏,护栏有的是公路上给建的”;莒南县交通运输局表示“村里的道路是镇上管,属于属地责任”。
与殷先生相同,郯城县杨集镇杨南村村民籍先生所反映的护栏缺失问题,也迟迟未得到解决。今年2月,他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实施的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该村小麦河河岸段至今未安装护栏。
记者现场看到,杨南村南北主干道紧邻小麦河,与村内12条东西道路相连,不仅坡度大、车流量高,护栏缺失更让安全风险陡增。“电动车都掉在里面3辆了。”籍先生及村民均表示,此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籍先生的诉求回复“工程按照设计施工,目前已完工”,同时工作人员也在电话采访中表示“设计时没有护栏”,下一步会到现场看看情况。
针对殷先生反映的问题,涝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玉娟说:“工作人员态度欠妥,专业知识也不准确。”她表示,经与上级沟通,塘坝暂达不到安装护栏标准,目前已协调资金设置减速带,9月还栽植40棵栾树加强防护,下一步还将按交通部门指导,加密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根据现有的工作机制对各种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而对籍先生反映的安全隐患,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康健承认管理存在欠缺:“设计考虑不周全,验收时也没充分顾及群众利益,办理工单时重视程度不够。”他表示将召集科室、专业部门及群众共同制定方案,力争一周内解决安全隐患。
那么,究竟谁该为水域周边道路安全负责?市交通路网服务中心工程指导科科长顾怀坤表示,公路按行政等级分为国、省、县、乡、村五级,其中国道、省道由市级公路主管部门管养;县、乡、村道统称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为县级政府,通常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管养,乡道、村道由乡镇政府负责,即“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
对于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保障,顾怀坤说,一方面要保证建筑控制区合规,另一方面需针对急弯陡坡、存在隐患的路段设置防护设施;若路段已建成且存在护栏缺失隐患,需按产权和管养责任划分解决,农村公路仍遵循“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他建议,项目建设前施工单位可向县区交通部门咨询技术标准,建成后发现隐患及时与管养单位沟通整改,同时也呼吁群众发现设施缺失后主动反映。
(临沂日报)